第五辑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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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994年,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紧紧围绕经济建设,
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务实求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扎扎实实打基础,努力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市劳教所遵循“教育、感化、挽救”
的方针,狠抓了安全、教育、管理、生产四项工作。(1) 把确保劳教场所安全作为头等
大事,狠抓以防逃为重点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连续四年杜绝了非正常死亡、重大恶
性事故和所内案件。劳教人员年逃跑率、违纪率均在司法部颁行的标准内,创造了全省
劳教系统二年零六个月未跑掉劳教人员的记录。1994年,潍坊市劳教所成为全省唯一没
有出现安全事故的劳教所。(2) 加强对劳教人员政治、文化和技术教育。通过进行分类
教育、开展个性心理研究和心病矫治活动、开办劳教人员家长学校等措施,确保了教育
效果。 劳教人员改好率和难改人员转化率均在85%以上。1993年建成省级优秀劳动教养
学校。(3) 对劳教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完善考核手段。对其改造、学习、劳动、生活、
卫生等以百日为考核段实行百分考核,在全省劳教系统连续三年夺冠。(4) 抓好劳教生
产。 投资160多万元新上了碳化硅成套超微粉生产设备。通过生产劳动,促进了劳教人
员的思想改造,也为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奠定了物质基础。
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服务工作领域不断拓宽,社会效益显著。到1994年底,全
市有29家律师事务所,12家公证处,251个乡镇 (街办) 法律服务所,有律师215人,公
证员53人, 司法助理员280人。法律服务业务渗透到商品、技术、劳务、房地产、股票
证券等市场, 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市律师累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522家, 办
理刑事辩护2779件,诉讼代理5614件,非诉讼代理14772件, 代拟法律文书7104件,解
答法律咨询40832人次, 为国家、集体和公民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45亿元。全市公证
机关累计办理公证723484件,其中涉外公证3611件。 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全
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累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2315家, 诉讼代理4180件, 非诉讼代理
4013件, 代拟法律文书7318件,解答法律咨询149883人次, 审查修订合同161641份,
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9亿多元。
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1991年开始实施潍坊市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
3月举行了声势浩大的 “宪法宣传月” 活动, 全市有16万余人参加了宪法知识答卷,
“二五”普法全面启动。8月,举办两期全市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二五”普法培训班,
市五大班子领导、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市直各部委办局正职全部参加培训。全年共培
训普法骨干8万余名,发放普法教材100多万册,出动宣传车3500多辆次,发放各种宣传
材料45万余份。全市各级各单位普遍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部门、系统、
单位的“二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了领导,保证了“二五”普法工作顺利展开。在
规划实施过程中,全市上下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坚持把普法与依法治
理相结合,使“二五”普法不断深化。 截至1994年底,全市有99%的干部学习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 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若干问题讲话》 ; 全市605万普法对象
学习了市“二五”普法规划规定的《宪法》以及《选举法》等“15法3条例3决定”,占
普法对象总数的95%;各单位专业法学习宣传也普遍展开。全市开展依法治村、校、厂、
店、 街、乡镇的比例,分别占总数的100%、97.7%、98.2%、96%、100%、100%。昌乐县
实施“三青一少” (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学生、少年儿童) 法制教育系统工程,
寿光市依法管理市场、寒亭区依法减轻农民负担等经验做法,分别在全省、全国推广。
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 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全市推广学习了昌邑市构筑“大民
调”格局和安丘市实施民间纠纷排查“2412”工程等做法。认真组织开展夏、秋两季和
重大节假日全市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在全市健全了四级调解网络,“三化” (法律化、
制度化、 规范化) 标准调解委员会达78.3%,一、二类调解委员会达95.8%。 各级调解
组织累计调处纠纷105883件, 调解成功率达97%;防止“民转刑”案件608件、382人;
避免非正常死亡1073件、1293人,较好地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
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大成绩,到1994年底,全市251个乡镇(街办) 司法所中,
达到省级、市级、县级标准的司法所分别有83个、50个、90个。
法学教育取得丰硕成果。在开办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函授、华东政法学院函授、
省法律学校函授班和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代管校外班的基础上,1993年12月,山东省
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潍坊市司法局、临朐县司法局联合承办的潍坊市首家乡镇律师大专
班, 在临朐县开学,有4个县市区的60多名学员参加为期二年的脱产学习。1994年10月,
经省司法厅批准, 成立了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潍坊教学分部, 同时成立了潍坊市
政法干部培训中心。 两单位合署办公,遵循“立足政法、面向社会”的方针,共同承
担全市各类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任务。开设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本科业余班、
法律大专业余班、律师大专脱产班、律师大专业余班、中华全国律师函授班和华东政法
学院函授班,九四级招收学员735人。 在全市司法行政干警职工努力下,四年来累计培
养各类法学专业人才567名, 为提高全市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培养社会法学人才
做出了积极贡献。
高度重视干警队伍建设,做到常抓不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活动。坚持把干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抓在手上,不断强
化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干警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在全
市法律服务队伍中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思想、作风和纪律整顿。通过开展树立干警队伍良
好形象大讨论、争创全市“十佳律师”、“十佳公证员”、“十佳人民调解员”活动,
全系统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被山东省司法厅、潍坊市司法局分别授予集体二、
三等功的单位累计有市司法局等45个,授予二、三等功的个人累计有71名。1994年,市
司法局又被省司法厅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并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