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调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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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本,成事之基”,深入实际,
深入基层, 抓点带面,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发挥调研人员的“外脑”作用, 不断提
高领导决策水平, 创造出了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调研成果。1991-1994年,共被
上级领导机关采用调研材料476篇。 1993年全国法院调研信息工作会议在潍坊召开。如
针对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寒亭区人民法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3年提出了指导
农民与基层组织签订承担费用和劳务合同依法减轻的思路,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指
导农民与村委、乡镇政府签订依法减负合同,有效地制止了“三乱”,使全区农民人均
负担由上年的116元减为49.61元,由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2.2%降为4.3%。 这一做法在
潍坊市推广后, 全市农民“三提五统”费用减少8171.6万元。得到中央、国务院领导
温家宝、任建新、陈俊生的肯定。再如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农村各类矛盾呈现多
元化、复杂化,青州市法院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于1993年建立了民间纠纷
协调委员会, 使基层政法组织形成了合力。据统计,1993-1994年,青州“民协委”先
后培训特邀陪审员、 调解信息员126场次, 向群众宣传法律894场次, 受教育人数达
15.68万人次, 指导“两员”审查完善农村各类合同5261份,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654起,
解决群众性重大纠纷6起, 及时制止矛盾激化73起。使大量的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
萌芽状态。这一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誉为“法制化的群众性工作”。另外,潍坊市中
级人民法院大胆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人事管理制度;高密市法院对人民法庭实行综合管
理;临朐县法院审理集团诉讼案件;昌邑市法院依法治厂;诸城市法院依法治校等经验
做法,都被上级法院在全国、全省法院推广,产生了很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