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市保险理赔鉴定中心成立 资料库:潍坊年鉴库 章节:潍坊年鉴199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article/15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article/15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探索保险与检察工作相结合的新路子, 依法保障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 察院组织法》 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市检察院和市保险公司于1994年7月30日 联合成立了潍坊市保险理赔鉴定中心。 之后,各县市区相继成立保险理赔鉴定中心。 其宗旨是:在保险业务中,运用法律和检察技术手段,实事求是地解决保险各类理赔案 件中的技术问题,依法保障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声誉,促进保险事 业的健康发展。保险理赔鉴定中心的任务是:(1) 对保险各类理赔案件中涉及的医学、 法医学、财务等方面的事项审核或检验、鉴定;(2) 对索赔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件、票 据、印章等事项进行文、痕迹检验鉴定;(3) 对重大疑难案件或明显存在问题的案件协 助调查和鉴定处理;(4) 进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鉴定中心的工作原则是:公开、 公正、求实、合理、监督、服务。从市和县市区保险理赔鉴定中心成立到年底,全市共 受理保险理赔鉴定案件106件, 其中市保险理赔鉴定中心受理11件。通过鉴定,已为国 家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