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建设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70&A=3&rec=153&run=13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从严治检”的方针,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
抓,通过组织干警系统地学习中共十四大文件和《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牢固树立检察
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1993年协助党委完成市、县市区两级检察长的换届工
作,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和“我为检察
机关添光彩”、“争当优秀检察官”、“争创十连冠”和开展无违法违纪年活动。市检
察院制定了警诫制度,发至全市检察机关执行;聘请特邀执法监督员,强化监督机制,
四年未发现一人违法乱纪; 坚持在岗学业务, 在实践中提高业务水平,对没有参加过
业务培训的222名干警进行适应性培训。 1993年4月10日,市检察院受最高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向全市检察机关从事政法工作30年、 检察工作10年以上的116名老同志颁发了
荣誉证书、证章。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市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内部改革
的实施意见 (试行) 》的要求,1994年9月10日-24日,市检察院在机关内部实行人事制
度改革, 通过民主推荐、个人自荐、党组审批等,聘任中层领导干部25人,调整提升9
人;全院干警根据各处室定员,个人选岗,党组根据个人志愿和处室负责人的意见,确
定处室组成人员。之后,检察长向中层领导颁发聘书,各处室负责人向所属工作人员颁
发聘书。 由于抓了队伍建设,市检察院连续3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记功表彰,被评为省、
市级文明单位和市先进基层党组织;199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给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记集
体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