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申诉检察与民事行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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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申诉检察
此项检察,以复查不服政法机关处理的申诉案件及查处“告急”、集体上访案件为
重点, 缓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四年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10107件次,自办7116件,
其中处理“告急” 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等223件,查处申诉案件614件。 受理群众举报
7319件,涉及经济犯罪线索6491件,立案侦查904件,其中大案要案352件。

民事行政检察
为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
通知, 市检察院于1991年8月成立了民事行政检察处。之后,各县市区检察院相继成立
民事行政检察机构,配备专职干部。至1994年底,除奎文区检察院(新组建)正在筹建外,
其它县市区检察院都已设立了民事行政检察科。全市已配备民事行政检察干部25人,并
有20人次先后接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或省、市检察院的业务培训。近四年共受理不服民
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39件,处理18件,建议法院改判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