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法纪检察、监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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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继续把“严打”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突出抓了以下工作:
(1) 积极参与“严打”专项斗争。对杀人、强奸、伤害、爆炸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以及
重大盗窃、车匪路霸、拐卖妇女儿童、流氓团伙,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案
件,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集中打击。(2) 缩短办案时间。对重特大刑事案件
和影响较大的案件,检察人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活动,提前了解案情,掌
握证据,快捕快诉,尽量缩短办案时间。(3) 强化执法监督。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强化执法监督的要求,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防错
防漏。四年共做出不批捕决定的533人, 不起诉决定的17人,追捕40人,追诉39人;对
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口头纠正意见1070件次;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
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12件。(4) 搞好出庭公诉。四年共出庭5983件,发表公诉词5933
篇。1992年以来,每年在全市开展评选优秀公诉人活动,至1994年底,有33人被评为市
级优秀公诉人, 5人被评为省级优秀公诉人。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侦查部门提
请逮捕的人犯10004人,批准逮捕9237人;受理侦查部门移送起诉的人犯12833人,决定
起诉10167人。

法纪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侵权渎职犯罪增多的新情况, 四年来, 先后派出1652人次,到
2193个乡镇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 发现案件线索967条。在办案中,坚持对重点案件
集中查处,特别对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的违法犯罪案件,坚决排除阻力,秉公执法。为
拓宽法纪检察的新路子,紧密结合办案,建立工作联系点34个,聘请联络员50人,对减
少和预防犯罪起了积极作用。 四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752件,立案侦查
297件,其中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重点案件250件,重特大
案件76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15.7万元。

监所检察
以对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情况和监管改造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为重点
开展工作。 四年共纠正监管改造场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258件,办理监管改造场所各类
犯罪案件87件; 办理申诉案件65件;安全检查3372次,提出检察建议937条,消除事故
隐患108件; 敦促被监管人员检举揭发犯罪线索2718条,从中破获重大案件315件; 配
合有关部门对3992名监外执行犯进行了考察; 继续加强对看守所的时限监督, 1985-
1993年, 全市12个看守所连续8年未发生超期羁押现象。 这一经验, 中央政法委员会
《政法动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于1993年11月分别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