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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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警”的方针,以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为目
标,全面加强了队伍建设,提高了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工作。 四年来, 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3期,受训干警3477名,
培训业务骨干1104名, 273名干警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了大专文凭,至1994年底,全市大
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公安干警已占74.3%。
进行了人民警察首次评授警衔工作。 从1992年8月至1993年初, 全市共有3098名
干警被授予警衔。 其中一人被授予二级警监警衔,881人被授予警督警衔,1805人被授
予警司警衔; 411人被授予警员警衔。通过评授警衔,增强了广大干警的荣誉感和责任
感,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推进公安队伍管理工作改革。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启动队伍活力、提高工作效率、
调动干警积极性” 为目的,在用人、奖惩和监督制约三个方面的改革上下功夫。 市公
安局机关于1994年7月率先进行了以聘任制为核心内容的改革, 制定了聘任、辞退、警
诫、弹劾、考核奖惩等五项配套制度,机关上下出现了勃勃生机和活力,干警的组织纪
律性,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空前提高,各方面的工作均有了很大起色。
开展立功创模和争先创优活动。全市公安系统涌现出了一大批英雄模范和先进集体。
昌邑、寿光市公安局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诸城、安丘市公安局先后荣获
“全省优秀公安局” 称号;89个集体和176名干警荣立一、二、三等功,149名干警和
22个集体受到嘉奖,有138名公安干警在省、市岗位练兵考核比武中受到表彰奖励。

(许文远 李琪 安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