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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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994年,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强化侦查破案措施,运用多种手段,破获了一批
影响大、危害广的刑事案件,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四年来共破获各类
刑事案件28651起, 其中重大刑事案件2637起。摧毁犯罪团伙1168个,抓获各类犯罪分
子13617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8877.25万元。在严打斗争中,坚持“哪种刑事犯罪突
出,就重点打击哪种犯罪”的原则,抓住一个时期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因地制宜,组
织开展了打拐禁娼、反盗窃 (反内盗、打击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自行车等) 、打流窜、
追逃犯、打击抢劫犯罪、打击车匪路霸、打击走私贩私、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打击
破坏油田铁路电力设施等20多次集中打击和专项治理。各级公安机关将侦查破案作为严
打斗争的首要环节,领导挂帅,层层落实责任制。对发生的重大现行案件,快速反应,
抓住有利线索和战机,快速侦破,消除社会影响;对未破的积案,梳理排队,组织精兵
强将打攻坚战,破获了一批隐案、积案,并坚持“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外地公安机
关侦破案件, 查获流窜犯。 四年来,共破获现行案件10085起、隐漏案10046起、积案
5401起、 外地案件1398起。 如1992年1月14日昌邑市下营镇党委书记曲健被杀一案,
1994年11月10日潍坊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发生的炸死5人、 炸伤25人的特大爆炸案,
公安机关都迅速投入精干的侦查力量,及时将案件侦破。
1993年下半年以来,市公安局党组根据刑事犯罪特点和刑侦工作状况,研究并制定
下发了《关于改革和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决定》,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决定》精神,
在人力、 物力、财力上向刑侦部门倾斜,使全市刑侦干警人数达到423名,占全部干警
总数的14.1%, 并投资上百万元,为刑侦部门增添了一批机动车辆、刑事技术设备,提
高了刑侦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攻坚破案能力。各地还相继实行以分片包干、分组包案
为内容的破案责任制等一系列竞争激励机制, 7个县市区设立了破案奖励基金。通过刑
侦改革,调动了刑侦干警的破案积极性,1994年全市破案绝对数比1993年增加2463起,
破案率提高6.7%。
同时,还对一些治安秩序混乱的地区,开展了“以打开路、打建结合”的治理整顿
活动,扭转了这些地区治安状况不好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