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获“全国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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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0月,潍坊市妇联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合法权
益先进集体”。主要成绩:(1) 广泛深入普及法律知识。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基本
内容,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向社会广泛普法,被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授予“一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2) 依法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年内受理妇女信访2218件次,结案率达95%, 基本杜绝了越
级上访。市妇联曾两次出席全国信访维权工作会议并作典型发言。 3年内配合有关部门
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64名,依法惩处犯罪分子50人。积极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在全市妇
联系统广泛开展代办子女婚嫁金保险业务, 为全市11万名子女代办了婚嫁金保险,金
额已达1100万元,连续3年名列全省同险种榜首。

(吕梅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