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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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
论为指导,为推进全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和民主政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几年来,基层工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由1991年的
2788个增加到1994年的2801个;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已建立职
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基层工会委员会由1991年的1581个增加到1994年的2253个;群众生产
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工会法》逐步得到落实;工运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工
会工作的蓬勃开展,有效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起了改革和建设的
巨大力量。各条战线相继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 1992年全市45名职工被省政
府授予省级劳动模范称号;1994年,市政府表彰了298名市级劳动模范。
从实际出发,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各级工会
为适应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本着注重实效,突出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活力的原则,在全
市开展了以“争五手、创名牌、增效益”和“双增双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
赛。 通过这一竞赛, 全市共创省优产品38个,部优产品20个,国优产品6个, 涌现出
3177名质量能手、 2083名销售能手、 1916名革新能手、3004名节约能手、 2945名服
务能手、147个最佳效益单位。1994年,全市职工共提合理化建议124142条, 采纳实施
71006条, 创造经济价值19711.28万元。 有1425个单位、233998名职工参加了技术比
武、发明创造活动。市总工会制定了帮助亏损企业扭亏增盈规划,提出了帮助亏损企业
扭亏增盈的意见, 并选点进行了帮扶活动。 1994年,全市各级工会共帮助亏损企业解
决资金459万元; 开发新产品13个,帮助销售产品价值549万元;联系新上项目9个,培
训职工1117人;在31个重点帮扶企业中,有5家扭亏,扭亏额240万元,10家减亏,减亏
额350万元。
在推进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变被动服务为参与各项决策的超前服
务,较好地履行了维护职能。各级工会的负责同志都参加了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领导
机构,代表职工参与决策。1994年市总工会与市体改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股份制企
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总工会提出的理顺党委会、职代会、工会与董事会、
股东会、监事会的关系,完善现代企业领导体制的意见,得到了市委、 市政府的重视。
各级工会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 1991-1994年市总工会筹措发放救济款30多万元,加强
了对企业富余人员和停产、倒闭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
紧紧结合职工的思想实际开展工作,提高了职工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各级工会认
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开展了“我为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扬帆荡桨” 活动, 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竞争意识和改革意识。结合
《劳动法》的颁布实施,组织职工开展了多种形势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了职工队伍
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在第八、九、十、十一届潍坊国际风筝会期间,
各级工会组织职工扎制创新风筝3000余只, 市总工会组织代表队成功地举办了1991-
1994年一年一度的潍坊风筝大赛, 并组队参加了历届国际风筝邀请赛,都取得了优异
成绩。
突破了工会组织建设与多元化经济不相适应的局面,加快三资、乡镇、私营企业组
建工会的步伐。全市各级工会为适应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实际,将组织建设的
重点放到这一领域。1994年市总工会制定了《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工会工作的意
见》,市委予以转发,对“三资”企业建立工会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市总工会还就乡镇、
街道及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建立工会提出了明确要求。1994年7月、9月两个月,市总工
会分别在昌邑市、昌乐县召开了全市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建工会现场会和外商投资企业
建工会现场会。 通过这两次现场会,促进了这两项工作的开展。 到1994年底,全市正
式开工的三资企业706家,符合建会条件的494家,已建工会的433家,建会率87.7%,会
员总数为59980人。 乡镇企业3319家,符合建会条件的681家,已建工会的414家,建会
率为60.79%,会员总数为49471人。 私营企业3696家,符合建会条件的972家,有6家建
立工会。这项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工会组织建立后,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三资、乡
镇、私营企业的经营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使经营者与职工各自明确了权利和义务,建立
了正常的劳动关系。在三资、乡镇、私营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个人合同的同时,工会代表
职工与他们签订了集体合同,从而保证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护了职工合法权
益。
认真贯彻《工会法》,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自1992年4月3日《工会法》颁布实施以
来,潍坊市总工会以学习、宣传、实施新《工会法》为主线,既创造工会工作的大环境,
又把工会自身建设纳入贯彻实施新《工会法》之中,使工会自身建设在改革开放的新形
势下不断加强。1992年,市总工会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的意见,分层
次举办了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学习班,培训骨干,下发了2900余套《工会法》手册
和2500多套宣传挂图。并采取考试、知识竞赛、演讲、电视辅导等形式把学习、宣传、
实施《工会法》 的活动引向深入。仅《工会法》 知识竞赛,参赛单位就达2627个,占
全市基层总数的94.3%,参赛班组36838个, 参赛职工56万余人,各占总数的91.7%和95
%。 新《工会法》的贯彻实施,保证了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从
而能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动员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遵守劳动纪律,
发动和组织职工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工作任务,对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有其重
要意义。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几年来,市总工会坚持“为
经济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的调研方向,全
面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会调研工作,在市工会机关初步形成了大兴调查研
究之风,充分发挥了调研工作的决策参谋作用。1993年撰写的调查报告《影响职工队伍
稳定的几种因素》 一文, 被工人日报《工会信息》(93年第23期)刊用。1993年市总工
会撰写的调查报告《关于推行联合制、 代表制试点的调查》 一文由全国总工会主办的
《工运研究》和中国工运学院主办的《工会理论与实践》刊用,在全国工会系统产生了
巨大影响, 为指导以后的工会机构改革发挥了一定作用。 自1991年以来,市总工会撰
写的156篇理论文章和调查报告在省以上报刊、杂志或研讨会上发表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