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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综述】 2015年,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688件,处结13650件,结案标的额21.3亿元。年内先后荣获“全国法律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等11项荣誉称号。
【服务全市改革发展】 保障经济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司法工作研判,先后制定了“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维护金融安全”·“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审理规范”等11项法律服务意见,提出18条服务措施,就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统一裁判尺度,切实提高金融纠纷处置效率。全年共审结各类涉金融案件2487件,结案标的额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和71%。加大为企业服务力度,定期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加强规范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的法律意见建议36条。着眼维护新型产业发展,充分运用企业改制、股权转让、公司清算、破产重整等司法手段,大幅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盘活企业资金,修复银企关系,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新审判法庭启用为契机,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调解、立案保全、案件查询、诉讼交费等“一站式”服务。继续加强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建设,健全“人民法庭巡回审理点法官联系点联络员”四位一体的基层便民服务网络,推行“流动法庭”“上门办案”“巡回办案”等做法,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方便。加强“诉访分离”机制建设,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处理来信来访99件(次)。加强司法救助制度建设,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4.5万元。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眼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制作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工作,坚持把个案处理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努力促成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着眼矛盾纠纷化解,坚持以前瞻性、法治化思维,研究解决经济发展中复杂矛盾的对策措施,提出预防毒品犯罪、处置非法集资等司法建议6条,促进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着眼营造守法氛围,深入开展“法官五进”活动,先后派出11名法官到机关、社区、学校开设法律讲堂,运用以案说法等方式,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全民守法。
【各类审判】 面对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敏感性案件、群体性纠纷明显增多,审判压力逐步加大的新形势,市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大力实施“审判质效”工程,“高快好省”地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
刑事审判。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64件742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审结故意伤害、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35件193人。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8件32人。依法严惩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13件16人。依法惩治各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18件22人,促进了反腐败斗争持续开展。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实行前科封存、社会帮教等措施,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1.2%。
民商事审判。着眼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976件,结案标的额2.5亿元。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育类案件1279件,其中调解、撤诉914件,促进了和谐家庭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358件。着眼维护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充分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等各类商事案件5205件,结案标的额11.4亿元。坚持制裁非法融资与保护合法债权并重,妥善处理个别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案件,帮助企业“爬坡过坎”,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412件,结案标的额1.9亿元,有效规范和引导了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行政审判。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6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0件。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简化行政案件立案手续,畅通行政相对人诉求表达和救济渠道。加强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工作,特别是涉土地征收、城建拆迁等纠纷的协调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全年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达93.7%。建立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制度,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及时提供司法建议和法律咨询14项25件(次)。
【执行】 市法院加大案件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破解执行难题,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3773件,结案标的额7.2亿元。积极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金融债权、劳动争议、特殊主体等案件987件,结案标的额6.5亿元。实行执行信息公开,特别是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将890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纳入失信黑名单,利用诸城电视台、诸城信息港、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媒介进行全方位曝光;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买房置产、限制贷款等信用惩戒措施,全面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全年共限制贷款48件720余万元,限制审批事项12项,有127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经济、信誉等各方面的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阳光司法】 着眼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新需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的司法办案新机制。
司法公开。按照“办案流程同步告知、案件信息同步查询、庭审听证同步直播、司法活动同步监督”的“四同步”要求,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优化升级,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年向当事人发送立案、送达、审理、执行等办案节点信息13680多条;在法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直播庭审69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6418篇,公开率达到151%,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得到省高级法院白泉民院长的批示肯定。
人民陪审。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充人民陪审员数量,提高基层普通群众比例,让更多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2015年,新增人民陪审员54人,陪审员总数达到104人,其中社区工作者、普通居民所占比例超过75%。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力度,全年陪审员参审案件2219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9.2%。积极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信访处理和执行工作,人民陪审员共协助送达、调解、执行案件1130多件,司法过程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公开化、透明化。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充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相互配合,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积极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刑事审判庭开展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试点,探索组建审判团队,全面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严格限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2015年,全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4.7%,位居全省法院前列;一线干警人均结案192件,有13名法官结案超过300件,5名法官结案达到400件以上。
【队伍建设】 思想政治建设。市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查摆和整改“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学习邹碧华精神系列活动,引导干警以先进典型为镜,坚守法治信仰。继续推行“四心工作法”,引导干警树立群众观念,自觉做到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进一步增强干警的为民情怀。
司法能力培养。按照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鼓励法官在职学习,组织法官外出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官业务素质。注重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传授审判经验、工作方法,促进青年法官快速成才。注重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作用,为每名法官建立业绩档案,激励法官比学赶超,争先创优。2015年,全院共有11个集体、29名干警获得上级法院表彰奖励。
推进廉洁司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预防腐败问题发生。采取正面典型引导、反面典型警示、廉政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引导干警守住信念、道德、法纪“三道防线”,以铁的纪律维护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