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综述】 2015年,诸城检察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主动适应履职新常态,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整体推进、全面发展。诸城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系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被潍坊市检察院表彰为“全市优秀检察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院”。
【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查办金融案件。始终坚持司法办案与服务发展并行,着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着力保护政府惠农资金安全,着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年共批准逮捕金融诈骗、制假售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0件16人,起诉10件22人,从快批捕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案件2件2人,起诉7件17人,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秩序和信用环境。
查办惠民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查办惠民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贪污小麦补贴、危房改造补贴、五保户供养经费等腐败案件13件23人,维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检力下沉、重心下移、保障下倾,努力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服务群众。扎实开展“民情台账”、“五进两服务”大走访等活动,组织干警走访群众300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89条,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0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6个。
基层检察组织建设。发挥派驻检察室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效能,共移交并协助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3件,化解矛盾纠纷16起;密州、昌城、龙都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评为“一级检察室”,昌城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优秀派驻基层检察室”。
弱势群体维权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弱势群体维权机制建设,会同市司法局研究制订了《关于建立法律援助弱势群体支持起诉等协作机制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为弱势群体维权提供更坚强的法律支持。不断探索司法救助工作方法,努力为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纾难解困,积极联系上级检察机关,为10名因刑事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司法救助款12万元,帮助2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用实际行动向社会传递了检察关怀。
【平安、和谐诸城建设】 惩治犯罪。始终把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作为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民心工程,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力有序惩治犯罪行为,促进了全市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认真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检察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31件268人,提起公诉561件722人。从快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0人,起诉26人;从快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68人,起诉168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26起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为40余名未成年人提供帮教和心理矫治,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联合市关工委、团市委、妇联、教育局等部门举办以“法律相伴·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校园巡回普法活动,2万余名师生观看了法制宣传展板,并开展法制教育课27次,进行法制测试11次,提高了广大师生守法用法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深入分析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7次。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畅通和规范信访举报渠道,全年共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256件,均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连续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服务发展的直接手段,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惩治腐败。积极查办党委政府关注、阻碍经济发展、关系民生民利的腐败案件。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7件27人,大案率100%,其中,贪污案件8件18人,贪污、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受贿案件1件1人、玩忽职守案件7件7人,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明显提升。查办的市高新区埠口社区原党委书记李某等4人贪污、受贿150万元窝案、串案,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影响,彰显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
思想预防。坚持“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思想,综合运用检察建议、上法制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通预防微信等形式,对科级干部、青年干部、农村“两委”干部等进行廉政教育19次,受教育人员达3000余人次,提高了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依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63次,参与公车拍卖监督4次,继续加强重大工程建设等专项预防工作,防范重点建设领域的腐败犯罪风险,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
载体建设。以侦查情报中心和技术鉴定中心为载体,不断完善侦查信息化机制应用和配套措施,运用大数据提升职务犯罪侦查的能力,与7家单位联通了信息源,采集各类社会公共信息32万余条,利用信息化手段支撑侦查案件21人次,有效推动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转型发展,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信息化建设推进会上,诸城检察院作为先进单位作了经验介绍,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诸城模式”引起全省关注。
【诉讼监督】 以保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出发点,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始终将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14人,监督撤案18件18人;对侦查机关提请审查批捕的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105件139人,因不符合起诉条件建议侦查机关撤回起诉意见39件106人,不起诉14件14人;依法追捕漏犯9人,追诉漏犯39人,所追捕、追诉漏犯的有罪判决率为100%;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6人,均获得潍坊市检察院支持。全年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3件,执行监督案件1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诉讼违法行为监督1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通过释法说理等工作服判息诉15件。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对活动中发现的排污费征收问题,及时向环保部门发出征收及追缴排污费的检察建议,督促环保部门对全市一、二季度欠缴的215万余元排污费全部追缴到位,有效促进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一致。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作用,加大对羁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共对在押人员谈话教育325人次,进行安全防范检查6次,纠正监管活动违法4次,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严格羁押期限监督,不断完善催办机制,取得了连续36年无超期羁押的好成绩,在全国树立了“检察品牌”。
【规范化建设】 理论学习。牢固树立队伍建设至大至要的理念,坚持不懈推进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准确把握“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的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把专题教育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重点抓好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等关键动作,有效巩固和拓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变干警的思想观念和司法理念,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平台建设。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成功研发案件质量评查综合平台,实现对案件即时性、立体式评查,大力提升了案件质量评查效能,规范了司法行为。该平台已在潍坊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并被评为潍坊市检察机关2015年度“创新亮点工作”。
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开展“检察开放日”、视察指导工作等活动9次,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通过技能竞赛、优秀案例评选等每月一练的形式,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活动27次,参训人员120余人次,干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明显提升。
典型带动。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激发干警的荣誉感和进取心,培树的先进典型尹丽玮、杨智秀先后被《检察日报》、山东卫视《齐鲁先锋》等多家媒体报道。充分挖掘富有诸城特色的检察文化,创新检察文化载体,建成检察文化展厅和文化长廊。进一步丰富检察文化内涵,挑选18名青年干警组成新媒体工作室,通过“诸城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和“今日头条”累计推送信息、案例分析等600余条,扩大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