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查处重点】 制定《关于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市、镇两级党委和纪委工作责任,通过直查快办、快查快结等方式,集中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7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围绕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有令不行、执行不力、不敢担当、不负责任、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庸懒散浮、效能低下等问题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查处问题23个,对4个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
【考核调度】 下发实施《镇街(园区)2015年度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考核办法》,明确镇街(园区)工作任务和时间表,把工作任务分案件查办、典型问题通报、明察暗访和建章立制四项,分别考核、量化计分,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
【集中清理问题线索】 围绕优抚救济、强农惠民、危房改造、涉法涉刑、违法生育、违法违规用地等6个重点领域,开展动态排查,拉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坚持市镇两级上下联动,通过约谈交办、发函催办、现场督办和组织交叉办案等方式,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222起,其中乡科级干部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