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重大决策与党的建设

档案浏览器

重大决策与党的建设

【重大决策】 改革开放。2月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诸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诸发〔2015〕3号)。该《意见》指出,要按照省和潍坊市统一部署,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改进政府管理服务方式,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经济发展。7月1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提高人才工作效能促进企业转型发展的意见》(诸发〔2015〕18号)。该《意见》指出,要加快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的技能人才队伍,积极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立健全金融财税支撑体系,营造良好服务环境。到2020年,全市要引进培育国家“千人计划”、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潍坊市现代产业领军人才等20名以上,引进培育产业转型升级紧缺急需的重点人才500名以上。在汽车、食品等传统产业以及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大量集聚,竞争优势显著增强。
12月2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诸发〔2015〕23号)。该《意见》指出,要紧紧抓住诸城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园区经济发展试点机遇,按照潍坊市委、市政府“四四六”开发区转型升级工作思路,即坚持科技化、国际化、生态化、法治化“四化”转型升级目标定位,推动落实集群布局、集中突破、集成创新、集约服务“四集”创新发展措施,强化规划引领、政策创新、瓶颈破解、特色发展、队伍建设、考核激励六项保障,全面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创新机制体制,努力把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转型升级的载体、开放发展的引擎。至2015年底,地方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值占比、外贸进出口总额、利用外资指标增幅高于潍坊要求的3个以上百分点;万元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刚性指标全部达到“十二五”末规定标准。到2018年底,统计体系内经济总量占全市经济总量的70%以上,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产业特色更加凸显,基础设施更加配套,旧城改造基本完成,打造建设成为独具特色、充满活力的北部新型城市经济综合体。
社会事业。1月2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意见》(诸发〔2015〕2号)。该《意见》指出,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落实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要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格安全生产资质管理。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要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诫勉约谈、激励约束制度。
3月2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信访工作的意见》(诸发〔2015〕9号)。该《意见》指出,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健全责任体系,推进群众自治,完善网格化管理,夯实群众信访工作基础。要健全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完善源头预防、接待群众来访、依法处访和完善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水平。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扎实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着力办好民生实事。要严格落实保障措施,健全工作体系,严格考核问责,推动群众信访工作扎实开展。
城镇建设。4月1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境内潍河流域综合开发的实施意见》(诸发〔2015〕10号)。该《意见》指出,要按照“全域统筹、城乡融合、四化同步、五位一体”的思路,统筹推进规划编制、防洪、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绿化、环境保护、道路交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民生改善等工程,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潍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达到100%;林木覆盖率达40%以上,河流两岸的绿化率达到98%以上;道路布局更加科学有序,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连接的大交通网络;城乡结构明显优化,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把潍河流域打造成生态文明的示范区、产业融合发展的集聚区、新型城镇化的先行区。
4月1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南部生态涵养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诸发〔2015〕11号)。该《意见》指出,要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加快实施南部山区生态绿化工程,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对区域内25度以上坡耕地和低产、低效农田实行退耕还林,对荒山、河流两岸、水库周边和重点道路两侧山体进行绿化。到2020年,南部山区共完成新造林面积10万亩以上,区域内林地总面积达到63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65%。加快山区道路开发建设,优化完善区域道路交通网络。大力开展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综合整治,加固、改建和新建一批水库塘坝,全面提升南部山区水资源利用能力,努力把南部山区打造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美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党的建设】 2015年,诸城市委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为推进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潍坊市委要求,坚持以上率下、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督促指导,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市委常委会先行一步、树立标杆,为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示范。共组织集体学习13次、专题辅导5次、集中研讨6次。常委同志率先垂范、交流研讨,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刻查摆剖析问题,并带头到分管领域、联系点单位为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69次,促进了共同提高。把边学边改、立行立改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共查摆整改“不严不实”问题466个。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款消费、婚丧嫁娶5个方面为重点,全面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够严的问题,持续深化“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共通报曝光33期76起,处理党员干部133名。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首要任务,共培训科级干部、社区“三委”干部、大学生村官、青年干部、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等5000多人次。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三个导向”相统一,完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办法,注重在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16个镇街(园区)领导班子及27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完成机构改革涉及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调整配备,对有关干部职务称谓进行了规范,超职配备的领导职务全部调整消化到位。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完善诫勉、约谈等措施,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落实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基层津贴补贴等政策规定,调动了基层干部积极性。
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召开镇街(园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会议,制定实施“五化25条”标准化评审办法,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突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围绕提升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素质和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大力推行“五步法”,建立“党建问需”制度,深入开展党建资源“三下乡”活动;先后从市直部门单位选派77名优秀机关党员干部,下派到农村社区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实现农村社区第一书记全覆盖;成立各类党员专业服务小分队160支,完成城乡联建重点项目1626项,解决难题1900多个。创新开展“两新”组织党建,按照“支部建在班组上、活动在生产线上、奉献在先锋岗上”的标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单独组建率分别提高到56.1%和67.4%,非公企业党建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注重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高度重视政协工作,支持政协不断丰富协商内容、完善协商机制,增强协商成效。召开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圆满完成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大党管武装力度,连续四届被评为省双拥模范城。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从严管党治党重大部署。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举办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中央通报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既守纪律讲规矩,又勇担当干事业,努力营造起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