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保 护
【综述】 2015年,环保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深入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为抓手,以治污减排为中心,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环境监测水平,稳步推进生态保护建设,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市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市环保局被省人社厅、省环保厅表彰为“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
全面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承担水、大气、农业源减排任务的15个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完成空气异味污染整治工作,投资7600多万元,完成9家企业空气异味治理和20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烟气旁路拆除任务。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先后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4次,共监察企业480余家,对66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13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做好水与大气监测预警,每月1次完成对全市水体监控断面的监督监测,对城区SO2、NOx、PM10等项目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对14家在线联网的国控省控企业和19家市控重点企业进行全天候监控。2015年,诸城空气优良天数290天,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境内最大河流潍河出境水质达到国家Ⅳ类标准。
【环境监测】 通过设立监测点、抽样等方式,加强以空气、水、噪声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监测。至年底,诸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拥有各种监测仪器设备50余台(套),建立了以质量保证为中心的质量管理、仪器管理、数据资料管理网络。
饮用水源监测。城区以地表水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饮用水水源地主要为三里庄水库和青墩水库。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三里庄水库和青墩水库开展了水源地水质月报监测,共有28个监测项目,每季度一次对三里庄水库进行62项监测分析。监测数据表明,监测的28项指标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地表水监测。在潍河及其支流,青墩、三里庄等9处水库,设置47个监控断面,对COD、氨氮等主要指标每月进行一次监测,全面掌握水体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潍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控要求。全市河流2015年水质总体看呈现上升趋势,年均浓度水平始终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空气质量监测。依托2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细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等6项指标的实时小时浓度值、日浓度均值、主要污染物等进行全面监测。2015年监测结果表明,诸城市环境空气中PM10是主要污染物,SO2是次要污染物,NO2污染相对较轻,SO2和NO2年均浓度基本保持稳定,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好。
【“三八六”环保行动】 按照潍坊市环委会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三八六”环保行动。
完成大气污染治理任务。扎实推进“煤改气”。加快更新淘汰燃煤锅炉,进一步扩大市区“禁燃区”范围,下发《诸城市高污染禁燃区管理实施方案》,禁燃区内20吨以下小型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拆除改造任务;全力推广清洁能源应用,开工建设了天然气长输管线,推进集中供热,推进公交车辆完成“油改气”。整治空气异味污染。投资1.43亿元,完成诸城市金安热电有限公司、诸城市泰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热电企业烟气除尘、脱硫及脱硝治理任务;对全市86座加油站和11台油罐车全部落实治理、报废等措施,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异味治理、餐饮企业油烟治理、漆雾异味整治等工程项目按期完成。逐步淘汰黄标车。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呈注销状态、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强制报废;严查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查纠黄标车违法行为18867起。至年底,累计淘汰黄标车11737辆。搞好城市扬尘污染防控。开展建筑扬尘污染治理,对全市在建工程抑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达标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城区主要道路严格按要求进行清扫、洒水,加大渣土运输车辆撒漏扬尘的巡查、查处力度;投资569.5万元,对城区总面积约5.4万平方米的裸露土地进行了绿化,有效解决了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问题。
完成水环境污染治理任务。消灭污水直排。舜河、银河等10家污水处理厂实施了一级A标准升级改造,实现出口水质稳定达标;抓好污水管网建设和排污口整治,消灭了城区及镇街驻地污水直排现象;建设了2家污泥处置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全部实现建材利用,做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加强自备井整治。建立和完善自备井整治普查和整治档案,排查企业、门店、养殖场等取用水单位1321家、749眼自备井。排查出违规自备井全部依法整改完毕,其中93眼井补办了取水许可手续,28眼井被依法封闭填埋,全面完成潍坊市下达的自备井整治任务。加强河道生态修复。对潍河、芦河等19条河流进行生态治理,累计完成河道治理190.9公里,清淤84.2万立方米、清理生活垃圾10.07万吨;完成潍河、铁沟河、百尺河、韩信沟、非得河、荆河6处人工湿地工程建设,及全市10处污水处理厂出口人工湿地建设。完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推动绿色农业发展,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20132015年,累计完成37处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2.3万立方米。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把治污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市政府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将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与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签订《诸城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将指标分解到各镇街、园区及有关企业和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十二五”期间减排目标为:到2015年,全市COD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30万吨、0.29万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13.8%及17.7%;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84万吨、1.17万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23.0%、21.1%。“十二五”期间,工业和生活废水污染物减排主要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升级改造以及延伸排污管网、增加水量等措施,农业源废水污染物减排主要依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改进养殖方式、粪便生产有机肥和污染物治理工程;废气污染物减排主要依靠热电企业脱硫设施升级改造、新建脱硝工程,以及发展集中供热、“煤改气”工程、拆除燃煤小锅炉、燃煤锅炉改用生物质等清洁能源、节能技改等措施降低煤炭消耗量。通过突出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强化管理减排等手段,20112015年,全市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共计实现COD减排量9692.12吨,氨氮1482.99吨,累计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140%、160%。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共计实现二氧化硫减排量2585.48吨、氮氧化物1804.85吨,累计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103%、135%。
【环境监察】 环境监察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强化环境执法为手段,推动整体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联动执法。实现从环境监察单一执法到联合执法的转变,环保联合监察、公安、经信、水利等多个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形成执法合力,全年共组织大型联合执法活动4次,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转变执法理念。实现从过去环境监察工作管理型执法、收费型执法到服务型执法的转变,树立执法就是服务、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执法理念,既严格执法,又热情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加大环境监察力度。按照省市关于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的要求,对污染企业抓好日常监管,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结合移动执法系统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实行动态管理。结合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污染状况,根据日常环境监管、自动监控、环境信访等其它途径掌握的线索,确定抽查区域,按照抽查比例,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被抽查排污单位名单。每年12月底前,按照本辖区确定的抽查比例,确定下一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家次),报上级环保部门备案。于每季度开始前5日内,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下季度被抽查排污单位名单。
重视环境信访。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调整了信访处理程序,缩短信访处理时限,一般案件7天以内处结,重大案件15天以内处结,信访案件处理率保持在100%,处结率98%以上,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坚持依法收费。坚决贯彻执行“依法、全面、足额、及时”八字方针,做到严格征收不漏项,及时开征、及时催缴,并公布征收数额,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共征收排污费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