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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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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资 源 管 理

【综述】 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15年,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指标在潍坊市各县市区位列第一。
【计划用水管理】 2015年,潍坊下达给诸城市的年度用水指标为1.6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1.08亿立方米,地下水为0.53亿立方米。水利水产局、发改局联合下达农业用水年度指标1.07亿立方米、工业服务业299家用水户用水计划指标0.37亿立方米,共分配用水指标约1.44亿立方米。2015年,诸城市全社会用水总量为8551万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3112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36.4%,是最大的用水行业;林牧渔畜用水89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1452万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483万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1872万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742万立方米。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 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办理程序,取消办证前的环评材料,2015年共办理取水许可证57套,其中延续34套、新办证14套、变更9套。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指导完成15个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表填写工作。
【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 对城区饮用水源地及郭家村、吴家楼、石门、松源等4处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实行水利、环保、市政、公安等部门以及镇街联合执法,严格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设置排污口、严格禁止影响水质安全的生产建设活动,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4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实地察看了三里庄水库、青墩水库、康源水厂、龙泉水厂,引涓入库口及三里庄、青墩上游流域治理和保护现场,听取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提出指导意见。
【水资源费征收管理】 2015年5月,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水利局联合下发《转发〈关于调整我省水资源费分成体制的通知〉的通知》(潍财综〔2015〕24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将水资源费分成比例由市25%,县(市、区)75%,调整为中央10%,市25%,县(市、区)65%。8月,市物价、财政和水利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转发潍坊市〈关于调整我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诸价字〔2015〕12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地表水,城区供水每立方米由0.35元提至0.40元,自备水源的普通行业每立方米由0.4元提至0.5元,特殊行业每立方米由0.4元提至3元。地下水,自备水源普通行业每立方米由0.85元提至2.00元,2017年1月起提至3.00元;特殊行业每立方米由0.85元提至5元。2015年,共计征收水资源费1205.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