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综述】 2015年,全市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164项,财政预算评审值84309.07万元,总采购金额79701.63万元,节省资金4607.44万元。其中,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共102项,财政预算评审值72874.47万元,总采购金额68980.12万元,节约资金3894.35万元;部门自筹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共62项,控制价11434.60万元,采购金额10721.51万元,节约资金713.09万元。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招标27项,总交易额95687.05万元,总建设规模70.53万平方米。
【政府采购】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确定招标方式,凡是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设计、监理、施工,大宗材料及大型(或专用)设备的采购,原则上全部实行公开招标,特殊情况需要采用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方式的,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采招办、财政局和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后,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批准。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后,从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信息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制作和审查、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招标文件的发售,到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中标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诸城市政府采购招投标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等法律规范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加强监管,真正做到程序规范完善。
【建设工程招投标】 严格按照潍坊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启用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的通知》和《诸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要求,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信息统一通过“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公布,做到程序完备合法。所有招投标项目全部使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严格按照《诸城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对不良行为信息通过诸城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予以曝光。
【招投标管理】 加强对评标专家抽取的管理与监督;对技术标采取暗标方式评标;加强供应商信息库建设,每次开标前都到检察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企业限制准入;加强评标室监控设施建设,评标室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监控,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提供技术监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