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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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

【概况】 2015年,潍坊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1865起,办结115952起,同比分别增长16.5%和16.6%,结案标的额309.2亿元。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12215起,办结12121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高密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有33名法官被授予省级、国家级称号。
【审判执行工作】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6279起,判处罪犯8942人,同比分别上升9.5%和11.0%;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49起,判处罪犯179人;严格罪犯减刑假释条件及办理程序,依法减刑假释4260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149名罪犯依法裁定予以特赦。依法审结一审民事纠纷案件42453起,同比上升3.6%。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6013起,同比上升27.9%。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05起,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2302起;深化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作发布行政审判和房屋征迁行政案件白皮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驰名商标、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共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27起;开展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召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十大典型案例,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共执结各类案件27391起,结案标的额102.8亿元;建立司法查控中心,完善司法协助网络工作平台,全年查询冻结存款1.27亿元;依法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公开发布36534名“老赖”信息,在融资贷款、高消费、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加以限制。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完善专业审判机制,共审结各类金融借款纠纷9143起,标的额75.1亿元。审结涉房屋征收补偿的一审行政案件68起,受理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7起,裁定准予执行46起,促进了全市房屋征迁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建设。
【司法便民利民工作】 全市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升级改造,搭建集诉讼服务、诉调对接、立案登记、案件速裁、信访接待等多项功能于一身的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方便当事人在一个中心即可集中办理庭审以外的全部诉讼事项。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兑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郑重承诺。落实诉访分离要求,共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27起,提起再审60起。开通与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联网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把网络信访打造成信访主渠道。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每个工作日皆有律师于信访大厅值班,共接待群众申诉、咨询145人次,息诉息访96起。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均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各基层法院在镇(街)综治维稳中心均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在全市人口集中社区和偏远农村设立122个法官联系点、437个巡回审理点,构筑“全面覆盖、有机衔接”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网络。实行“诊、调、裁、审”四步走工作流程,对起诉到法院的各类民事纠纷进行有序分流和高效化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类型化调解组织的协调沟通,形成纠纷解决合力。全市法院收案增幅连续多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一审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仅为0.8%,初步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诉调对接“潍坊经验”。8月13日,省法院在潍坊召开现场会,推广“潍坊经验”,《新华社内参》对潍坊的做法给予大篇幅介绍。
【司法规范化建设】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市中院刑事审判庭开展了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试点,在基层法院探索组建审判团队,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专门研讨疑难案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深化司法公开,实行裁判文书“二维码”制度,继续委托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司法公开评估工作,全市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4万余份,上网数量位居全省第一;通过门户网站或官方微博直播庭审案件963起;通过短信实时发送案件流程节点信息55万余条。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5.7%。推进智能化法院建设,已建成覆盖两级法院的专网和信息集控管理中心;推行网上办案,实现对案件进度、权力运行的同步跟踪监督;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律师服务平台,建设诉讼服务网。
(刘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