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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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地方立法工作】 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通过决定,从2015年8月1日起赋予潍坊市地方立法权。市政府从有关领域遴选110名专家,成立潍坊市政府立法智库,为政府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做好基础调研工作,征集到30个立法建议项目,并分别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和5年立法规划。
【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2015年,共对市政府14个规范性文件、市直各部门89个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公布。严把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对98个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类文件进行审核。开展文件清理,对2011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政府令、市政府文件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发布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26件,保留156件。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明确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事项,建立健全法律顾问保障制度。推行政府法律顾问挂职法务助理制度,选派能力强、作风正的律师到政府法制机构挂职。2015年,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13件,政府合同审查60件,规范性文件审查11件,行政应诉案件15起,行政复议案件27起,行政赔偿案件2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2起。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确认工作。公布确认市级具备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88家,其中法定行政机关39个、法律法规授权单位26家、依法受委托执法单位23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市政府与各执法部门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行政执法部门与执法人员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市6897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的公共法律考试。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制定《潍坊市行政复议规范建设实施方案》,对行政复议机构建设、队伍加强、规范复议程序、完善办案场所等提出明确要求,并确定诸城、高密、寿光3个市为试点市。改进办案方式,广泛采取公开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集体会审等办案方式。2015年,全市各级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59件,比上年增加274件,增幅为46.83%。2015年,全市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697起,各县(市、区)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582起,市政府及其部门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15起。全市共收到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4起,出庭应诉36次,实现零败诉。
【仲裁工作】 全年共受理各类仲裁案件477起,案件标的额4.06亿元。全年共审结案件429起,收结率达到90%。设立潍坊金融仲裁院,建立信息查询、微博、微信、短信四个平台,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免费仲裁法律查询、咨询服务。
(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