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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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2015年1月24日,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徐军伟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免去孟庆亮的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耿现江的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周晓钟的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市长刘曙光的提请,决定任命邹庆忠为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于永生为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洪旭的提请,任命徐光明为潍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徐光明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决定接受孟祥志、徐玉军辞去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聂振萍辞去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15年2月13日,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毛洪涛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邱尔臣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王洪玲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李玉华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张凤梅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房德业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李祥兵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李少亚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齐全胜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辛国志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脱安利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免去马东宁的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刘玉的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洪武的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市长刘曙光的提请,决定任命谭炳建为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陈勇为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须义为潍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决定免去陈忠民的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岳尧的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树政的提请,任命韩亮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张国良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王振星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尹福山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张同文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徐伟东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张玉娟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徐金江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张国良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尹福山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张同文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徐伟东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张玉娟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韩昆亮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薛明友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洪旭的提请,任命高文军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邓树刚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韩国荣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王彦青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宋教德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盛荣波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宋修栋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焦方善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兆生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韩国荣的潍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王彦青的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批准任命张素敏为寒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季运忠为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免去邓树刚的寒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高文军的青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张素敏的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2015年4月29日,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树政的提请,任命赵伟贞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石慧昉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谭宁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张培泉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姜琪砚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武法焕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吉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隋玉茹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伟伟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段玉娟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刘恩科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洪旭的提请,批准任命王兆生为青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命刘宝玲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孙强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芳珊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台培森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宋振兴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殷海波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15年8月28日,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树政的提请,任命刘序滨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周建明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陈伟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林林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决定接受赵东辞去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李进民辞去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15年10月10日,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根据市长刘曙光的提请,决定任命刘建国为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接受夏芳晨辞去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15年12月24日,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王恒秋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胡景东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树政的提请,任命王鹏飞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永升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刘景芝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秦海涛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永明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同升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孙鹏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王鹏飞的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陈永升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刘景芝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孙世和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宋金星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王义民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王军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郭金棣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栾桂秀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决定接受邢乐信辞去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郭凤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