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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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作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维护市委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对立法准备、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召开重要会议等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在党的领导下顺利进行。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人次。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4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工作汇报。
紧扣市委部署开展工作。开展了简政放权、创业创新、法治潍坊、生态安全、民生保障、基层民主6个方面的重点调研,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2300多条,具体问题600多个,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以上率下,贯彻从严要求,立足解决问题,联系实际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加强改进监督工作】 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项,组织调查、视察、执法检查60余次。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常委会听取了全市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听取审议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情况的报告。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两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视察,对大气污染防治问题进行跟踪监督,持续推进“三八六”行动向纵深发展。听取审议了全市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助推经济转型发展情况的报告。对家庭农场发展、重大节会筹备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视察。
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成立了专门的预算监督工作机构,坚持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审查的专业性和广泛性相结合、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迈出了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重要一步。听取审议了年度决算、审计和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等情况的报告,并督促有关方面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针对上级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引起的收支变化,审查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人代会上确定的“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2件议案的跟踪督办,4月,听取审议有关处理意见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12月底,专门听取了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面对严峻旱情,对全市抗旱工作进行检查。聚焦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以水源地保护为主题开展了风筝都环保世纪行活动。听取审议全市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保障法律法规实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听取审议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全年共完成21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配合全国及省人大就《旅游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6件法律法规开展了立法调研。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共受理来信来访1138件次,对85起案件进行了重点督办。
【高起点谋划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8月,潍坊市成为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设立法制委员会的决定后,及时组建相关工作机构,配备专门立法工作队伍,组织外出学习,加强立法业务培训。借鉴外地立法经验,制定了地方性法规立项、起草、立法调研、论证、听证、评估等方面的制度和程序。选聘23名专家学者组成立法咨询专家组,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组织开展立法专题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关注度。
科学制定立法计划。紧密结合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到各县(市、区)和20多个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集立法建议项目41件。报请市委同意,制定2016年立法计划,确定了立法项目和立法调研项目。
拟定《潍坊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三次审议后,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搭建代表学习和履职平台。适应地方立法和全口径预算监督等新要求,举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为主要内容的代表学习班。共有410名代表参加培训,提前完成届内所有基层代表轮训一遍的目标。组织住潍坊省人大代表到菏泽市就社会化养老进行跨区域调研,组织青州、诸城、寿光、安丘、高密、昌邑等地开展代表跨区交流调研。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参加小组活动,联系代表260多人次;深化“听民声、访民意”主题活动,走访联系群众8560人次,收集建议意见696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535件。
增强代表建议督办刚性。落实问责机制,针对个别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办理措施不力、审查答复意见把关不严等问题,对4家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探索通过代表小组活动推动建议落实,有11个代表小组提出督办意见建议90余条。
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制定了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办法,全年共有46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出建议意见62条;邀请代表参加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各类活动189人次。组织193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并接受评议,评选表彰了68名履职优秀的市人大代表。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研究确立了“四个始终”的工作要求。中央18号文件下发后,及时召开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常委会密切与县、乡人大的联系,县、乡人大积极协助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活动,推动了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着力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50多个镇(街)开展专题调研,实地了解县、乡人大工作情况,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沟通,建议市委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的意见。
健全县、乡人大工作机制。着力推动镇(街)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广寿光、青州、高密等地的经验做法,指导开好镇人大会议,发挥基层代表作用,实现代表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做好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着眼加强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成立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确定系列研究课题,展开了相关工作。持续加强人大机关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机关的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涌现出爱岗敬业、服务群众的全市重大典型,连续6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