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70&A=28&rec=210&run=13

民族宗教

【民族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统战和民族工作会议精神。11月2日,召开市委统战和民族工作会议,制定出台《潍坊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职责分工方案》。创新思路,细化举措,开展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及时完善“三三六○”(“三”是指三年时间,“三”是指单位、社区、企业三个方面,“六○”是指60个示范点)工程的创建标准,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山东红叶地毯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被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奎文区梨园街道办事处等18家单位被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命名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与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联合下达《潍坊市民品企业服务管理五项制度的通知》,并指导民品企业抓好落实,得到了国家、省民委的充分肯定。积极协调市财政、金融等部门,为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定点企业申请贷款,2015年核定的贷款额度为8.6亿元,实际贷款数额为6.3亿元,享受财政贴息1700多万元,比2014年提高20多个百分点。积极争取到省级各类资金220万元,促进了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为全市3531户穆斯林农户和217户城市穆斯林低保户发放了牛羊肉价格一次性补贴112.44万元。制定下发了《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宗教工作】 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第4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补充完善了宗教工作基础信息。对全市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考核测评,加强爱国宗教界人士教育培养,举办专题培训班,巩固提高了宗教团体建设水平。组织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按程序审核、审批迁建、设立临朐县基督教沐恩堂等7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要求,确保了昌乐县龙泉寺奠基仪式等大型宗教活动顺利安全进行;指导青州广福寺承办省佛教协会、山东大学联合举办的学术研讨会;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市基督教两会(即基督教协会和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接待澳大利亚教会联合代表团、美国门诺会健康服务联盟养老院管理人员和新加坡圣经公会到潍交流交往;承接全国基督教两会在潍坊护理职业学院举办的中级护理员培训班;开展第四个“宗教慈善周”活动,举办五大宗教“慈善筑梦”书画展暨慈善义卖活动;承办全省宗教公益慈善工作经验交流会暨专题培训会;编印《基督教养老在潍坊》书画集5册。还注重帮助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按时足额发放全市27名困难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9.72万元;对全市所有宗教场所执行生活用电价格情况进行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协调省宗教局,帮助引进省天主教两会(山东省天主教爱国会、教务委员会)资金1100万元,建设、修缮市天主教两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和天主教青州教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房产,解决自养问题。
(房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