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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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养老保险】 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完成视同缴费的测算和新老办法比对,制定《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继续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连续第十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市34.2万名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月人均增长261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调整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为146万城乡老年居民发放养老金16.87亿元,发放率始终保持100%。

【失业保险】 稳步推进扩大失业金支出范围试点,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提高到950元/人,安排扩大失业保险基金额度1.5亿元,用于支出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项目,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功能进一步强化。

【医疗保险】 调整完善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扩大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支付范围,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72种,降低居民医保一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加快推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制定了《定点护理机构医疗护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全市有4240人次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 完善以工伤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工伤保险体系,大力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制定了《潍坊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将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启动实施建筑业“同舟计划”,积极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

【社会保险经办】 创新实施社会保险费预征缴模式和临时养老金发放办法,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社保参保缴费,降低社平工资延迟发布对社保费征缴和养老待遇发放的影响。调整降低全市1.5万家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费率综合下降0.23个百分点,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潍坊市被人社部确定为“社会保险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组成员单位”,参与制定《社会保险精算核心数据规范》,并参加多项全国性的精算课题研究,为社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鉴定质量,成立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劳动能力鉴定12批4868人次,到省复鉴维持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
(刘先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