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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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中心

【概况】 根据市编委2013年10月《关于成立市文化艺术中心的通知》,市文化艺术中心于2014年4月开始组建,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县级规格,编制15人(后调整为14人),现有人员14人。
主要职责为:承担中心场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负责中心场馆的管理运营;负责对入驻单位相关事项的协调管理和场馆设施调配,为入驻单位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引入运营团队进行市场化运作和统一管理,负责对运营团队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共空间运营】 中心坚持“管办分开、整体运营”的原则,对整个中心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充分利用公共空间,通过逐步引入国内外高水平、有实力、有品质的运营团队,陆续在中心商业区域进行运营,初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为入驻单位业务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结合中心各个场馆实际,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强化措施,力求落实,确保了各入驻单位顺利开展工作。目前,入驻中心的单位包括规划艺术馆、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图书馆、科技馆、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等,整个中心的文化艺术资源得到了有效的集中使用。从少儿活动、健身休闲、科普展示到各种展览和演出,市民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逐步在这一个中心内得以实现。
【安全监管】 中心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推进。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开展各项安防活动。
【党建工作】 通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激发了党员干部的潜能,有效促进了中心场馆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的提升。
【保障工作】 圆满完成年初市人代会和七次人大常委会例会保障工作;会同保利剧院对人代会会场布置情况、筹备流程以影像资料和文字形成标准规范,提高了保障工作水平。针对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类接待活动,中心制定了详细的接待方案和应急预案,在安全、服务等方面进行严格把控,合理规划参观路线,保持道路整洁畅通,车辆指挥有序。
(张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