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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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

【概况】 潍坊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7月,内设14个职能科室,下辖3个直属分局、12个县(市、区)局、5个开发区分局、2家直属单位。全系统在职干部职工1934人,担负着全市20.6万户纳税业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等工作。潍坊市地税局被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省地税系统绩效管理优秀单位”“山东省地方税收调查先进单位”“全省地税系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在2015年度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荣获中央和省属驻潍单位的第一名。
【地税收入】 2015年,全市共组织地税收入361.59亿元,同比增收30.95亿元。地税部门完成的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300亿元,达到了336.33亿元,占全市公共预算收入的69.42%,比上年提高1.30%,同比增长14.78%,增幅高于全市公共预算收入2.15%,位居全省地税系统前列。
【征管改革】 研发应用“征纳税收风险防控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进程。依托“征纳税收风险防控服务平台”和税收大数据支撑,对征纳双方依法征税、依法纳税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全程进行监控,第一时间提醒改正,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质效和依法纳税遵从度。已处理服务提醒和风险告知事项347万条,补缴税款2.92亿元。创新实施“人机结合式”纳税评估新模式,进一步提高税源管理质效。试点研发应用智能化纳税评估系统,创新实施“人机结合式”纳税评估新模式,按照行业设置风险特征库和重点行业风险筛选模型库,智能准确地锁定涉税风险疑点及所涉及的原始凭证,显著提高了纳税评估质效。省地税局在全省地税系统予以推广应用。全市共评估企业980家,评估税款2.5亿元;共检查企业224家,查补税款4848万元。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建立反避税信息化管理机制。研发应用全国地税系统首个“反避税风险管理系统”,探索建立管理、服务、调查一体化的反避税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了对关联交易、大额付汇涉税风险的防控管理。2015年,共受理企业2014年度关联业务申报8393次,申报关联交易金额597亿元,分别增长82%、28%。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组织入库非居民税收1.32亿元,占到了全省地税非居民税收总量的32.5%。
【服务经济发展】 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通税收优惠服务“最后一公里”。试点“税收优惠政策跟踪问效信息管理系统”,对地税部门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进行量化考核、动态监控、核查问效,保障了优惠政策的及时准确落实到位,累计为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等减免企业所得税5.2亿元,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4.56亿元。探索开展税银合作,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联合市金融办、中小企业办、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分行、银监分局等部门建立税银互动平台和工作机制,把小微企业的纳税信用与贷款信用关联转化,帮助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已向金融机构推送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信息2818条,共有425余家小微企业通过并获得贷款13.7亿元。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助力“走出去”企业发展。着力从税收优惠落实、办税服务简化、税收协定享受、境外税负降低等方面,扶持全市“走出去”企业发展壮大。先后为全市“走出去”企业减免税收3800万元,指导企业依法降低境外税负并少缴税款200余万元。
【纳税服务】 探索实施“微时代”便民办税系列新举措。搭建并依托“潍坊地税微服务”平台,实现通知公告“微推送”、业务咨询“微受理”、纳税诉求“微响应”、涉税信息“微查询”、办税事项“微提醒”、风险事项“微预警”、纳税遵从“微评价”、管理服务“微联动”,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深层次互动的贴心“微服务”。市、县两级通过“微服务”平台,累计受理纳税人咨询9700人次,提供政策落实提醒告知3900余户次。依托国、地税合作深化便民服务措施,加快试点推进国地税合署办税的进程,进一步取得了办税过程“1+1=1”、征纳成本“1+1≤2”、服务质效“1+1>2”的良好效果,有效提升了纳税人满意度。《人民日报》、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等予以刊发推介。在全省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不断地激发队伍内生活力。加强人文关怀,着力为干部职工的学习、工作、生活提供倾心服务,营造党组服务职工、职工信任党组的氛围;加强学习培训,确立“工作中学习、学习中工作、学用一体、互动成长”工作思路,有效实现了个人技能提高和工作效能提升;坚持以文化育人,把文化建设与税收业务、服务职工融合起来,进一步凝聚了正能量,提升了软实力,促进了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党建科学化运行机制,保障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落实。完善领导体制,率先制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探索实行市、县两级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和AB角工作互补制度,实行党建工作联系指导制度,形成了“领导包片、支部推动”的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完善监督、激励机制,进行经常性地监督、评议、考核,多方式评先树优、倡树典型,促进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凝心聚力谋发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细化实化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努力构建“不想腐”的治本机制。注重统筹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落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摆查“不严不实”问题,实行中央“八项规定”月报制度,结合上级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组织进行自查自纠,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促发展。
(靖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