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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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

【概况】 2015年,潍坊市在国家税务局“全省国税系统绩效管理”中,再次获得第一名,实现“五连冠”;潍坊市国税局班子被省局党组表彰为“先进领导班子”;承担并顺利推进总局“数字人事”试点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等领导先后4次莅临潍坊检察指导,潍坊试点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高新区国家税务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临朐县国家税务局、潍城区国家税务局、昌邑市国家税务局获得“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等省部级荣誉。
【税收收入】 2015年,增加入库税款13.42亿元,占同期国内税收收入的4.63%。全市国税系统共完成各项税收收入317.66亿元;完成国内税收收入289.59亿元,其中,完成中央级收入215.59亿元,省级收入1.22亿元,市及以下级收入72.78亿元。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全市国税系统及时足额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126.69亿元,同比增长6.94%。其中,落实出口退(免)税89.08亿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22.04亿元;落实成品油消费税退税0.6亿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3.22亿元,惠及38户纳税人;落实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减免所得税额5.68亿元,惠及90户纳税人;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1.32亿元,惠及53户纳税人;落实农林牧渔减免所得税额1.64亿元,惠及504户纳税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02亿元,惠及20827户纳税人;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减免企业所得税额0.22亿元;残疾人就业等即征即退税收优惠1.87亿元。
【依法治税】 营改增试点顺利运转。全市试点纳税人2.73万户,比年初增长39.9%,通过推行营改增,显著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国税地税合作、出口退税4个《规范》,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执法督察和专项督察,税收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国税局被省政府法制办确定为“依法行政信息直报点”和“第二批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点”,是全省国税系统唯一一家,诸城市国税局被省局评为“省级法治国税示范点”。严厉打击涉税违法活动。稽查入库税款2.88亿元,居全省第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成效显著,市国税局被推荐为“全国税务系统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先进集体”。
【纳税服务】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办理5515户“三证合一”企业相关涉税事项。对符合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限下放条件的4家单位下放审批权限。确定50家一类出口企业享受“先退后核”待遇,两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完审批。将“互联网+”运用到出口退税管理服务当中,在全省率先研发应用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具备纳税人网上申报、自动预审反馈、信息查询、退税提醒和退税政策发布等先进功能,出口退税申报方式变为“网上传”,解决了“预审繁、多次跑、知情少”的难题,平台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开发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网上购票系统,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领购发票。拓展自助代开发票系统功能,实现了临时经营业户自助代开普通发票。深化“银税互动”,服务企业364家,给予授信额度31亿元。对纳税服务标准化体系进行了升级,新入库标准6项,提升标准205项,淘汰标准10项,进一步提升了服务的标准化。大企业管理服务不断优化,与福田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在帮助建立税收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提供更加针对性的税收服务。
【税收征管】 深化税收风险管理,市、县两级成立专职风险管理机构,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查征管、防风险、促收入”专项活动,评估入库税款8.56亿元,居全省国税系统第1位。开发“税务通”系统,实现征纳双方的相关纸质、实景以及工作过程等方面的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的采集存储,为涉税电子资料管理和无纸化办税奠定了基础,系统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以《国地税合作规范(1.0版)》实施为契机,加强国税、地税在联合办税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升级版纳税人5.46万户,通过深化升级版数据应用,查处补缴税款6600余万元。升级优化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系统,堵塞了机动车销售发票异常作废等漏洞。完成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汇缴面达到100%。加强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等数据的分析监控,强化了非居民税收管理。
(胡大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