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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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三八六”环保行动全力推进】 按照《“三八六”环保行动2015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整治水、大气、农村环境等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以713个具体项目为支撑,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协同推进污染治理。消灭污水直排战役。建设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中水回用及污泥处置工程27项,实现了城区和重点镇街污水处理全覆盖。自备井整治战役。普查自备井11448眼,整治非农自备井8219眼,关闭自备井1667眼,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河道生态修复战役。建设河道治理工程9项,生态湿地工程8项,污水处理厂出口人工湿地工程19项以及环湖、沿河绿化工程1项,河道自然生态净化能力逐步恢复。推行“煤改气”战役。拆改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分散燃煤锅炉513台,改造燃气管道354公里,建成加气站73座,城市居民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70%,集中供气镇比例达到50%以上。整治空气异味污染战役。以工业废气、燃煤烟气、油气异味治理为重点,建设脱硫、脱硝、除尘、工艺废气和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治理项目178项,空气异味问题得到解决。淘汰黄标车战役。采取限制行驶和鼓励淘汰等措施,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已淘汰黄标车69164辆,黄标车淘汰总量居全省前列。防控城市扬尘污染战役。在建工程落实扬尘防控5278个,停产搬迁或改造城区周边商品混凝土企业19家,完成密闭改造渣土运输车辆514台,清理露天烧烤230余处。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战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田1340万亩,新改建标准化饲养场113个,新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110个,基本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
【空气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开展滨海区、寿光北部、昌乐朱刘等重点片区异味污染专项整治,狠抓工业废气异味污染治理,完成工业燃煤和异味治理项目121项。全市全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234天,列全省第五,同比改善30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PM2.5、PM10、SO2、NO2分别同比改善7.7%、8.3%、24.9%、10.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列全省第六,获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674万元。
【水污染防治保持良好态势】 全力推进工业废水污染源治理、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河道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已完成167项治污工程,完成率95%,水质达标率100%。省控7条河流COD(化学需氧量)、氨、氮全部稳定达到控制目标要求,Ⅴ类以上水质断面达标率100%。市控23条河流COD平均浓度改善8.5%,氨氮平均浓度改善18.3%,峡山水库、白浪河水库水质常规监测指标全部符合国家Ⅲ类标准以上。
【污染物总量减排稳步推进】 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制订了重点污染行业和企业整治计划,加大现有重污染企业关停和搬迁力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耗增量,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总体得到控制。采取鼓励淘汰等综合措施,积极推进黄标车淘汰,全力突破机动车污染减排。截至2015年年底,已建成1185项减排工程,完成省定“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
【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强化准入机制,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控制源头污染。建立环境承载能力预警机制,先后对14个地区涉水、涉气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制定按行业标准管理环境容量的具体办法措施,促进产业更新和淘汰落后产能。“三八六”环保行动实施以来,全市拒批化工、燃煤类重污染项目126个。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建立了生态补偿制度,在弥河上、下游开展了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全市试行空气质量补偿试点。
【继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 以污染治理、违规项目清理、减排工程和环境信访案件等为重点,开展了全市环境执法大检查,检查企业6148家,查处违规建设项目232个、违法排污企业116家,限期治理企业492家。建立了环境执法联动查处机制,制定《全市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部门联合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整治破坏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Ⅰ号行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24起,罚金917.4万元,移交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47起。
(杨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