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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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

【概况】 2015年,全市共有保险机构65家,比2014年增加3家。承担社会风险2.1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89%。全年保费收入达到160.39亿元,跃居全省第三,比上年增长20.81%;赔给付48.7亿元,比上年增长20.49%。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达到52.68亿元,比上年增长7.15%,赔付26.46亿元,比上年增长3.57%;人身险保费收入达到107.7亿元,比上年增长28.84%,赔给付22.2亿元,比上年增长49.59%。市场秩序持续好转,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各项业务指标均创出历史最好水平,在全省名列前茅。财产险的承保利润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综合成本率、业务及管理费用率、手续费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财产险市场运营。企业财产保险实现保费2.17亿元,占财产险保费的4.11%,比上年增长3%;机动车保险实现保费44.62亿元,占财产险保费的84.7%,比上年增长4.89%;责任保险实现保费1.24亿元,占财产险保费的2.35%,比上年增长33.53%;货运保险实现保费0.52亿元,占财产险保费的0.98%,比上年增长0.31%;农业保险实现保费1.31亿元,占财产险保费的2.49%,比上年增长83.98%;其他险种实现保费0.04亿元,占财产险保费的0.07%,同比增长7.15%。
财产保险市场前10位。人民财产保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16.42亿元,占市场份额31.17%;平安财产保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6.29亿元,占市场份额11.94%;太保财产保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4.98亿元,占市场份额9.45%;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3.05亿元,占市场份额5.79%;人寿财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2.98亿元,占市场份额5.66%;阳光财产保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2.35亿元,占市场份额4.47%;天平汽车保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1.97亿元,占市场份额3.74%;长安责任保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1.57亿元,占市场份额2.98%;大地财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1.45亿元,占市场份额2.75%;安华农业保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1.35亿元,占市场份额2.56%;
人身险市场运营。人身保险个险业务实现保费51.73亿元,占人身险保费的48%,比上年增长10.5%;团体险业务实现保费5.28亿元,占人身险保费的4.9%,比上年降低0.48%;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实现保费50.69亿元,占人身险保费的47%,比上年增长18.8%。
人身保险市场前10位。中国人寿保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21.62亿元,占市场份额20.07%;太保寿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11.85亿元,占市场份额11%;新华人寿保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11.51亿元,占市场份额10.68%;平安人寿保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9.4亿元,占市场份额8.72%;华夏人寿保险潍坊分公司8.95亿元,占市场份额8.31%;幸福人寿保险潍坊分公司7.49亿元,占市场份额6.95%;阳光人寿保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6.1亿元,占市场份额5.66%;国华人寿保险潍坊分公司4.7亿元,占市场份额4.40%;泰康人寿保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4.63亿元,占市场份额4.3%;太平人寿保险潍坊公司保费收入3.6亿元,占市场份额3.35%。
区域保险市场运营情况。寿光市保费收入16.83亿元,青州市保费收入12.52亿元,诸城市保费收入12亿元,高密市保费收入8.96亿元,安丘市保费收入7.63亿元,昌邑市保费收入7.13亿元,临朐县保费收入7.32亿元,昌乐县保费收入5.04亿元,坊子区保费收入2.92亿元,奎文区保费收入6.21亿元,潍城区保费收入3.43亿元,寒亭区保费收入2.91亿元,高新技术开发区保费收入1.95亿元,滨海区保费收入0.74亿元。
贯彻落实政策,推动行业发展。狠抓“新国十条”(《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意见》的深入贯彻落实,积极推动保险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加快创新发展。认真组织筹备山东保监局主要领导到潍坊巡回宣讲活动,向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宣讲“新国十条”和省政府《意见》,并开展保险市场巡查和调研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金融办领导汇报沟通,积极建议市政府出台文件,协助金融办召开市直有关部门和保险业座谈会,研究和参与起草了潍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险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并以潍政办字〔2015〕1号文件在全省各地市率先出台了贯彻“新国十条”的落地文件。编制《潍坊市贯彻落实“新国十条”部门职责分工表》,将“新国十条”和省政府《意见》提出发展、推广和创新的66项保险业务、保险产品和扶持政策等措施,划为政策性保险、责任保险、支持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民生保障和政策措施5个类别,落实到相关的政府部门,明确了政府部门的责任,引起了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并据此将加快发展潍坊现代保险业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了市对各部门和县(市、区)的年度考核范围。开展“市长谈保险”专题宣传。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作了认真的汇报,并会同市金融办起草了市长刘曙光在《大众日报》《中国保险报》的《市长谈保险》文章,《大众日报》和《中国保险报》分别以《找准定位创新发展 积极打造现代保险服务业新格局》和《潍坊:全力打造保险业发展“新高地”》为题,对潍坊保险业的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发展。先后与市人社、民政、环保、质检、安监、物价、农业、卫计委、食药、教育、住建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就尽快推广和扩大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物价指数保险、医疗责任险、贷款保证保险、环境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提出了建议和意见。6月,潍坊市政府在寿光、昌乐开展了民生综合保险试点,由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和平安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参与承保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已为95户出险居民赔付了130万元,市政府已经确定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民生综合保险项目。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市保险行业协会对全市健康保险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向市金融办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抓紧发起设立总部在潍坊的保险机构的建议,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金融办报送了《潍坊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发起设立总部在潍坊的保险公司的建议和可行性报告》,引起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都分别作了批示,市金融办已制定了筹建方案,现已进入实施阶段。
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为适应保险市场运行机制和保险市场形势的变化,市保险行业协会按照山东保监局的部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框架内,积极探索行业自律的新形式,先后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三次理事会,围绕保险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和强化行业自律。在财产险方面,为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山东保监局关于规范当前保险市场竞争秩序的通知》,研究制定并组织驻潍坊27家财产险机构签署了《潍坊市规范保险远程出单点自律公约》和《潍坊市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明确了对超标准支付手续费和违约返还现金、加油卡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并对4家违约机构进行了业内通报和处罚。对辖区各财产险分支机构远程出单点的设立情况,进行了全面地清理登记和审核,建立了辖区分支机构出单点目录表,对安丘、寿光、金宝等7个违规设立的出单点进行了整顿和规范。组织实施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节假日期间,在青银高速青州、寒亭、高密设立3处快处快赔点。2015年,共处理事故车辆2080辆,涉及保险公司22家。人身险方面,认真落实省协会《关于建立<山东省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对驻潍坊的人身险机构开展经营评价指标试测评工作。制定《潍坊市人身险公司服务质量达标测评实施意见》,组建测评小组,从测评原则、测评对象、测评机构、测评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组织程序、测评结果处理等方面,落实测评措施。在加强中介机构行业自律方面,市协会先后4次召开保险中介机构法人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2014年中介市场情况及中介机构清理整顿第二、三阶段的相关情况,认真传达贯彻山东保监局财产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车险费改的有关政策,明确要求中介机构要依法合规开展业务,自觉维护中介市场秩序。按照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停止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市协会及时通知各公司停止报名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为不参加考试的考生办理了退费手续,并将空白证书、印章等整理后上交到省协会,稳妥地处理了代理人考试停止后的善后工作。
加强信访投诉处置,维护消费者权益。坚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把防风险作为协会的头等大事来抓。按照保监会和山东保监局《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制定了《潍坊市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施方案》和《潍坊市人身险公司风险预警提示方案》以及季报表制度,形成了常态化的风险排查和工作机制,加强了风险监测和预警,做到从市协会到会员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尤其是对牵扯满期给付和退保的案件、销售误导引起的退保案件,明确要求必须由会员单位总经理亲自过问,重大案件亲自核实、亲自跟踪,妥善处理,把风险苗条解决在基层。在全市形成了风险防范的合力,牢牢守住了市场安全的底线。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处理信访投诉的方式方法,积极做好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保险纠纷调解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分中心和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在全省率先设立了由法官、仲裁员、律师等业外法律专业人员和保险业务骨干组成的“潍坊市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分中心调查取证组”。积极创新处理信访投诉的方式方法,建立了事前、事初、事中、事后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原则和程序。2015年,市协会受理电话投诉、市长热线转办、来人来访信访投诉436件,全部得到及时处理,处结率达到100%。较好地化解了投诉人与保险人的矛盾,维护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2015年,共受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337件,涉案金额3574.71万元,成功侦破98件,减少损失948.68万元。同时,按照山东保监局和市政府安排,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了对非法集资风险的排查,特别是加强了对高级别、高业绩保险销售人员的重点关注,防止了非法集资对行业的不良影响。
加强行业宣传,营造行业发展良好舆论环境。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市保险行业协会加强与市委宣传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金融领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并与《潍坊日报》、潍坊电视台、《潍坊晚报》《齐鲁晚报》、潍坊电台、山东网、大众网、齐鲁网等主要媒体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利用新闻媒体的平台,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及时解答消费者咨询,解决消费者投诉。2015年,市协会在《中国保险报》《大众日报》《山东保险信息》《潍坊日报》《潍坊晚报》等市级以上的报纸、刊物刊发稿件43篇,在大众网、山东网、齐鲁网等网络媒体刊发信息65条。与各新闻媒体达成了新闻媒体收到有关保险业投诉等负面线索后,先交由协会处理的共识。不仅避免了负面报道的出现,而且还有效地防范了行业风险。积极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保险意识。先后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等活动。同时,积极与潍坊市纠风办联系,组织保险公司定期参加“行风在线”上线活动,针对保险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对电话投诉进行公开处理,既宣传了保险知识,解答了消费者疑问,又增加了投诉处理的透明度,赢得了社会的好评。建立了“潍坊保险”微信公众号。为拓宽行业宣传渠道,增加宣传覆盖面,联合大众网建立了“潍坊保险”微信公众号。每天推送一次保险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保险知识、保险案例、行业新闻、公司新险种推介、潍坊保险数据等保险行业信息,实用性和可读性强,对于提升保险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全行业的信息化水平都能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组织开展了“发现保险之美”评选活动。联合潍坊人民广播电台开展了“发现保险之美最美保险职业人和最暖心保险理赔员”评选活动。驻潍坊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积极参与,通过个人报名、公司推荐、评委会审核等环节,产生了500余名候选人,并进行了微信网络投票,累计投票80余万,最终评选出100名“最美保险职业人”和50名“最暖心保险理赔员”,在“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期间,进行了宣传表彰,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按照山东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市62家产寿险公司、14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集中宣传。
(王依勤)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2015年,公司实现发展全面超越市场,全年保费收入达到16.42亿元,常规业务总量居全省第1位,市场份额达到30.89%,继续位居财险市场第一。公司连续多年独家统保潍坊人大政协“两会”、潍坊国际风筝会、中国文展会、鲁台经贸洽谈会等大型节会;配合开办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社保补充保险、医疗责任保险、治安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创新开展了寿光农业产业化全流程风险管控项目。2015年,公司为全市3000多家企事业单位、65万多个家庭、60余万辆机动车、400余万亩农作物等提供了6500余亿元的保险保障。
“新国十条”落地生根,创新试点实现突破。5月18日,公司向市委递交的省分公司《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5〕9号文件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函》获得市委书记杜昌文批示。6月,在昌乐县开展了民生综合保险试点,按照试点总结推广“三步走战略”稳步推进。7月9日召开的全市治安保险工作会议,围绕“居民户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全市参保户均保额提高至2万元以上”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实现附加意外险保险责任重点突破。7月21日召开的校园类责任保险工作推动会议要求,全面推广无过失责任保险、教职员工责任险、校园餐桌安全责任险,配合教育系统在全国率先拓展了校园方体育运动无过失责任保险。
社会贡献行业领先,公司信誉度明显提升。2015年,公司上缴地方税收2.51亿元,处理各类赔案15.81万起,支付赔款近9亿元。公司被授予“潍坊市纳税百强”称号,昌邑支公司经理孙佃良被授予“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赵礼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潍坊分公司)是总公司在潍坊设立的市级分支机构,下辖17家营业单位、14个客户服务柜面、86个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各级管理及销售人员11000余人。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中国人寿潍坊分公司发展建设成效最显著的一年。公司认真落实“新国十条”和省、市政府加快现代保险业发展的意见,积极抢抓发展机遇,把服从服务于潍坊经济社会发展、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全面保险保障作为发展的责任和使命,不断提升保险市场覆盖面,增强客户服务能力水平,推动建设业务规模大、客户服务优、保险保障全、抵御风险强的优秀保险企业。全年总保费收入再次突破20亿元,达到21.62亿元(含居民大病保险),同比增长5.91%,销售队伍总人力首次突破万人,市场份额继续稳居寿险行业首位。
创新服务转型升级。公司始终秉持“专业、真诚、感动、超越”的服务理念,倾力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依托基于“互联网+”的e宝账客户服务平台和覆盖全市城乡的服务网络及“95519”咨询受理专线,全力打造国寿“1+N”服务品牌。大力推进保险经营模式转型升级,紧紧围绕城镇化、现代农业和保障民生,创新拓展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银龄安康工程)、学生平安保险、独生子女家庭保险、小额人身保险、警察协会会员综合保障项目、女性安康保险、工会会员保险、企业年金等系列政保合作项目。2015年,公司累计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额109.14亿元,较2014年增长26.4亿元;赔款支出2.6亿元,支付满期保险金8.48亿元,发挥了商业保险风险管理功能。
(于德利)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2015年,全年完成保费收入49800万元,居市场第三位;赔款支出27614万元,综合成本率赔付率55.45%,关键绩效指标(KPI)在全市财产险市场位居前列。
业务经营。通过强化基础管理、严把承保入口关、加强承保与理赔的互动、提升费用资源使用效率等手段,促使盈利能力迈上了新台阶。全年综合成本率优于全市综合成本率0.5个百分点;未决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率同比增幅48.4%,较好的实现了承保盈利,为公司的下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积极探索政策性农险和新兴领域发展,大力推广新技术应用。取得7个县(市、区)的政策性农险承保资格,是潍坊市新进保险主体中获取县区承保数量最多的公司,新增份额稳居全市第一,实现政策性农险的突破,保费收入1600余万元,超额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任务目标。积极探索新兴领域创新发展。全年,公司在出口信用保证保险、财产诉讼保全责任保险、首台套综合险、养老机构责任险和汽车延保等新兴领域进行积极探索,进一步丰富了地方特色险种,进一步为潍坊地区保险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的保险服务。大力推广新技术应用,全年推广实施了微信公众号、车E保、码上保、财富U保等新技术运用,进一步改善了客户体验,为保险从业人员和公司的转型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
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完善考核,提升人均产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全员考核制度,优化了人才队伍结构,实施了差异化绩效考核和KPI与个人收入挂钩的经营模式,进一步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团队凝聚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动力,初步实现了员工薪酬与公司经营发展紧密相连的良好局面。人均产能大幅提升,高于上级公司考核标准近40个百分点。
进一步完善三大架构建设,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完善组织架构建设,全年新设五级营销服务部1家、乡村服务站22家,在机构延伸上仅次于人保,居全市第二位。优化管理体系建设,通过专业化销售团队改革初步形成了条线管理垂直化、内部管理扁平化的良好格局。强化核心渠道的综合竞争能力,电销、车商和产寿业务并驾齐驱,渠道管理更加畅通,渠道竞争能力显著提升。
(韩庆国)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潍坊中支)成立于2002年4月,主要业务范围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同时,代理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所经营的险种。
截至2015年12月,新华保险潍坊中支下设10个部门(营销部、培训部、保费部、银行代理部、团体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办公室、风险管控部、运营管理部),10家四级机构(奎文支公司、潍城支公司、寿光支公司、青州支公司、昌乐支公司、昌邑支公司、临朐支公司、高密支公司、诸城支公司、安丘支公司)和4家五级机构(马庄营业部、何官营业部、海化营业部、饮马营业部),拥有内、外勤员工及代理制营销员3800余人。2015年,实现总规模保费收入11.51亿元,同比增长7.69%,市场排名第三位。
新华保险潍坊中支后援支持扎实稳固,管理干部体系健全,后备人才储备充足,所有中层干部均在公司服务7年以上,基层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技能过硬。积极践行“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秉承“稳健守法经营,服务精益求精”的经营理念和“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战略,风险管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工作高效运作,文化建设氛围浓厚。
(曲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