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70&A=28&rec=122&run=13

金融服务

【区域资本中心建设取得新突破】 支持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分别与全国“新三板”公司、山东证监局和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上市挂牌工作。全年54家企业在“新三板”和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在“新三板”挂牌企业达22家,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62家。债券融资力度加大,全市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商业银行债券、私募债等方式募集资金226.2亿元,创历史新高。加快推进“基金谷”建设。以金融街和阳光100凤凰社片区为载体,打造潍坊基金产业总部基地和孵化器,构建完善的金融配套服务体系,形成潍坊基金集聚区。新设立各类基金11只,依托市金控集团已累计设立专业子基金29支,基金实现总投入190亿元,撬动其他金融及社会资本157.9亿元,支持了136个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和项目。支持潍坊路演中心做大做强。有效运作中国(潍坊)路演平台,2015年以来,组织路演项目218个,对接投资人和投资机构400余家,路演培训共计38场,培训1800余人。实施企业素质提升计划,提高企业资本运作能力。加快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2015年,全市301家企业完成改制,占全市需改制企业的11.8%。
【保险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2015年,全市保费收入160.38亿元,同比增长21.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2.68亿元,同比增长7.15%;人身险保费收入107.7亿元,同比增长28.84%。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引导、支持保险机构提高全市基本农业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加大力度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保险业务。出台《潍坊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开辟新的融资风险缓释方式。

【政银企合作,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银企合作共济机制不断完善。2015年以来,全市共举办银企对接会39次,为600余家企业授信420多亿元。组织银行机构对筛选的3000家规模以上及高成长型企业进行走访,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宣传政策,介绍产品,了解融资需求,设计融资方案,帮助解决融资难题。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企业水平解决融资难问题的意见》,组织召开全市促发展、防风险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交流会议,专题讲解了“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典型案例和具体操作流程”,让企业了解更多实操性的融资手段和方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更加活跃。各银行机构积极扩大抵质押物范围,大力推广产业链融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和知识产权、排污权、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总结推广了“无缝隙”服务、续贷业务、“循环贷款”“分期偿还”、贷款展期、借新还旧业务等模式,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融资效率,2015年以来,全市各银行共办理展期业务193笔59.95亿元,为企业节省融资成本3.52亿元。

【深化金融创新,释放金融发展活力】 政府搭建的各类新型金融服务平台杠杆作用日益凸显。组建注册资金10亿元的再担保公司,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再担保额34亿元;有效运作市资产管理公司,探索不良贷款批量化、市场化处置的有效机制,有效解决不良资产处置难、定价难、处置时间长、回收率低等问题,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规模和效率。创建文化艺术金融融合发展试验区。印发了《创建文化艺术金融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成立了创建文化艺术金融融合发展试验区领导小组;筹备成立中国艺术研究院;推动潍坊银行中国艺术金融数据库系统进行常态化运营,发布了第一期指数研究报告。发展普惠金融,畅通民间资本支持实体经济的渠道。潍坊市村镇银行发展到8家,民间融资机构发展到50家,吸引民间资本17.07亿元,累计对外投资30.22亿元;50家小额贷款公司吸引民间资本58亿元,贷款余额63.2亿元。扎实开展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印发了《潍坊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的总体要求、试点办法、试点规则和保障措施。2015年,全市7个试点县(市、区)已有2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资格认定,开展信用互助共计119笔,互助资金额358.89万元,试点的数量和规模均居全省首位。

【维护金融稳定,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区】 完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处置工作流程。积极处置30余家企业流动性风险,有效防止了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加快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市政府专门召开银行业借款纠纷案件处置工作推进会议,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组建了政策性的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处置,帮助银行化解风险压力;组建金融法庭和金融仲裁院,加快金融案件的仲裁、办理和清理执行进度;2015年,全市共处置不良贷款117.05亿元,核销32.49亿元。全市银行机构共组建债权银行委员会97家,缓释和化解了22家企业大额授信风险110亿元。建立了金融风险防控技术指导委员会,制定了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案,起草了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潍坊市2015年度保障金融生态环境责任状》,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王 强 林 浩)

【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至2015年年末,除济南、青岛外,潍坊市银行业信贷投放总量连续三年居全省第1位。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6.92%,虽低于全省3.15个百分点,但在不良贷款大幅攀升的严峻形势下,仍保持了较大信贷投放力度,新增贷款308.14亿元,居全省第2位;贷款增量占全省贷款增量的10.3%。对重点领域、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贷款较年初增加183.83亿元。同时,积极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传统表外授信业务和理财、委托业务等新兴非信贷融资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传统信贷模式提供有益补充。2015年,新增理财资金410.57亿元,新增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委托贷款等表外业务232.94亿元。

【金融普惠深入推进】 以努力破解融资难题为出发点,重点加强涉农、小微企业等经济薄弱环节支持力度,至2015年年末,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分别为10.21%和11.4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29个和4.56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5.98万户,高于上年同期0.36万户。信贷支持小微企业资金规模居全省第1位,贷款户数居全省第2位。筛选银税信息对称、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小微企业1170家,发放贷款余额37.78万元,“银税互动”(积极搭建政、银、企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纳税信用资源与银行信用资源的有效衔接)对小微企业增信作用初显。同时,积极采取窗口指导、督查督导等措施推动国家各项缓解企业融资成本政策落实。至2015年年末,全市银行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年初下降1.19个百分点,为2012年7月以来最低水平;贷款利息收入同比减少2.2亿元;减免收费项目数合计占全部收费项目数的20.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同比减少1.5亿元,其中财务顾问费、咨询费同比减少34.4%。
完善涉农金融服务。持续推进支农服务“三大工程”(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建设,已设立乡镇及以下标准化网点640处,占全辖网点总数的46.45%,设立简易便民服务网点和流动服务网点1.57万处。至2015年12月末,辖区涉农贷款较年初增长12.21%,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29个百分点。强化小微资金投放。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通过监管、考核、约束等措施,持续推进小微金融服务。至2015年12月末,辖区共有17家银行发放续贷贷款64.4亿元。全辖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目标全面完成;信贷支持小微企业资金规模、占各项贷款比重均居全省第1位,贷款户数居全省第2位。督促银行业积极落实减费让利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继续严格执行贷款“七不准”和“四公开”(不准以贷转存、不准以贷收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不准存贷挂钩、不准浮利分费;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提高金融服务公正性和透明度。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累计辐射辖区30万户金融消费者,分局获省局2015年“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先进单位。

【风险管控成效明显】 坚持“积极应对、防化并重、多措并举、加快处置、从严追责”原则,切实加大信用风险防化力度。在2015年新发生不良贷款177亿元的巨大压力下,推动处置不良贷款117.05亿元,占新发生不良贷款的66.06%,其中核销33.96亿元,占不良贷款处置总量的29.02%,核销金额为2014年的1.3倍。修订完善《区域性重要客户债权银行委员会管理办法》,强化风险预警信息共享、授信总额联合管控、异地银行授信和担保上限管理。至2015年年末,已组建债权银行委员会97家,初步控制22家重点关注的大额授信客户109.8亿元信用风险。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联合相关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加快推进全市银行业借款纠纷案件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配合通过专题会议、定期通报等措施,推动工作部署加快落地,2015年,全市结案借款纠纷案件2650起14.55亿元,分别为上年同期的1.3倍和1.7倍。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狠抓不良贷款真实性监管,确保信用风险暴露充分、管控有力。在2014年配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的工作方案》,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2015年,积极落实市政府要求,配合拟定《潍坊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案》,确定了各县(市、区)不良贷款“双控”目标,并配套制定了4类18项管控措施;配合市政府加强不良贷款专项督查、对信用风险暴露集中的县、市重点调度,强化约束;提请市政府出台《潍坊市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工作指引》,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市政府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快推进全市银行业借款纠纷案件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各级法院借款纠纷案件处置力度。

【组织体系不断健全】 积极引进异地银行入驻。2015年年初,浙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潍坊分行先后开业,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已有11家正式进驻潍坊市;北京银行潍坊分行、青岛银行潍坊分行已获山东省银监局筹建批复。持续推进服务下沉。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乡镇及以下标准化网点有640处,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网点数的46.35%;农村金融网点和服务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乡镇行政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和两小支行设立。随着安丘、昌邑、潍城村镇银行将于近期开业,届时将实现潍坊市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2015年,还设立了社区支行8家、小微支行1家。

【信贷投放】 制定下发《关于银行业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7方面29项要求。推动辖区银行业在保持信贷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积极优化信贷投向,督促辖区银行业切实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行业龙头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至2015年12月末,发放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拉动地方经济和服务民生的重点领域贷款3497.14亿元,较年初增加211.46亿元,占辖区新增贷款的68.63%。积极助力经济转型,按照有扶有控原则,压缩“两高一剩”(高污染、高耗能的资源性行业,产能过剩行业)行业贷款5.93亿元;支持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分别较年初增长12%、55.97%。积极拓宽非信贷融资渠道,辖区银行业通过非信贷融资模式向实体经济融出资金142.1亿元,较年初增加57亿元;增速为66.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60个百分点。
(刘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