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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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三基”建设】 组织开展了“基层组织、基础支撑、基本规范”建设强化年活动。健全基层监管网络,在全市118个镇(街)、县级开发区共设置了124个监管所,在全市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设立协管员9000余名,形成了“四级组织、五级联动”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夯实监管基础支撑,完成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单位的基本信息采集,形成了“一企一档”“一店一档”。市局机关开展集中政治业务培训27次,举办基层监管业务培训班11个,培训县级局及镇(街)监管所人员1480余人次。落实监管基本规范,组织对现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细化日常工作运行、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等各项工作流程。在市直部门首家建立了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市编办将做法在市直执法部门中进行了全面推广。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许可准入、实施分类监管、建立诚信档案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了各项监管工作日常规范落实。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配套制定了各分项实施方案和抽检方案,采取突击检查、检打结合、边检边打、严打重处等措施,组织开展了肉及肉制品、桶装水、药品生产企业空调净化系统及工艺用水系统、医疗器械“五整治”等19个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办案件2269起,涉案货值85万余元,罚没款800余万元。共抽检食品7951批次,抽检药品1770批次,全市地产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食品药品日常监管】 强化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质量约谈、量化分级管理等监管措施。共检查各类单位8.92万余次,下达监督意见书和整改通知书9300余份,约谈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78名。开展“清洁厨房”行动,提升餐饮厨房卫生环境,共有1563家持证餐饮单位通过清洁厨房标准审查。深入开展“食安潍坊”品牌引领行动,共评选并向省局推荐了22个食品生产示范企业、91个食品流通示范单位、11条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区、30家餐饮服务示范店、19家示范学校食堂。全面承接了省局下放的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职能,下放县(市、区)审批事项5项,共办结审批事项7232起,按时办结率达100%,连续保持了“红旗窗口”称号。

【监管创新】 创新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基本建立起了市级为骨干、县级为基础、快检广覆盖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积极推进快检广覆盖,在全市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建设了100个快检室。创新推行阳光开放行动,推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分别实施“亮企”“亮店”“亮厨”行动,共有320家食品生产企业、218家商场超市和513家餐饮单位实现了开放“亮化”。推动行业联盟建设,全市已建立各类合作组织约1.2万个,正在组建全市肉类和酒类生产企业联盟。创新实施食品流通“一本通”制度,实现了“以供控购、以购溯源、管住供货商、规范购货商”的链条式管理。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被省局确定为“全省系统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双四”宣教活动】 创新推行以网络、电视、热线、广播“空中四条线”和一条街、一个文化大院、一个公示栏、一张服务卡“地上四个一”为载体的“双四”宣教活动,已覆盖至全市75%左右的行政村和社区。《中国医药报》以“阵地常在,常讲常新”为题对“双四”宣教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宣传活动342场次,在市局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750余条,在各级各类媒体发稿200余篇,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实现了“空中地上”立体发声,进一步提高了公众辨假识假和参与监督的能力。广泛宣传“12331”投诉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政策,全年共接收投诉举报事项4151件,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理。
  (王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