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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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

【概况】 2014年,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被表彰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省司法厅领导多次专题视察。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编印《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普法依法治理典型案例》,免费发放给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农村(社区)干部;制作法治宣传挂图1.5万余套,在每个农村(社区)张贴悬挂,在《潍坊日报》整版刊发。2014年全市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889次,送法下乡2466次,组织法治学习2457期,开办法治讲座1610次,组织普法考试387次。获评全国法制好新闻优秀新闻作品17件、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5个、“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4个。在全市评选首批“两个基地”60处。市司法局和6个县(市、区)被表彰为全国、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人民调解工作】 各县(市、区)建立医疗卫生、道路交通、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人事、建筑物业等行业领域的调委会及调解专家库。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安丘市推广“听证法”,坊子区实行“合议式”“3+X”调解模式,诸城市设立“个人品牌调解室”,临朐县采取媒体调解法,潍城区开展“警民联调”等经验做法。深化“平安潍坊”建设会议在全市推广安丘市《听证法》、潍城区“警民联调”等典型做法。2014年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2662件,调处成功率达98.9%。全市3个调委会和7名调解员分别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社区矫正工作】 举办全市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培训会议。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坚持依法监督管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基本任务,坚持分类管理、情况报告、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计划上报等制度,创新“教案制”、传统文化教育方式。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月27日,市委、市政府在临朐县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

【法律服务工作】 举办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合伙人培训班、青年律师培训班和刑事辩护业务专题培训,以及公证业务培训班、司法鉴定培训交流会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班。制定律师业务案卷归档管理以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与办案人员关系的规定;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推行公证员质检、互检;开展“诚信规范、执业为民”行风建设专项活动。推广《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手册》。坚持“应援尽援”,实现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评议、回访和当事人满意率“三个100%”。积极服务中心工作,组建法律服务团,引导3家律师事务所到滨海设立分所。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配合市政府法制部门,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各级政府和工作部门全部聘任法律顾问。全年全市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529家,其中,144名律师成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有13名律师被市政府聘任为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7954起,办理公证事项51447件,完成司法鉴定案件10723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919起。

【司法行政改革】 成立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改革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强化推进机制建设,对牵头和参与的改革任务,逐一明确分工、建立台账,先后召开由20家相关部门参加的改革事项协调推进会1次、系统内调度会4次,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经省政府、省司法部批准,潍坊市劳教所转型为昌潍监狱。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围绕首个“国家宪法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全民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奎文区、高新区等200余家单位在人民广场参加宣传活动。二是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执法单位人员、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三是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赛。11月27日、29日,分别举行全市宪法知识竞赛和全省宪法知识竞赛潍坊赛区预赛。四是组织以法治为主题的书画创作活动。12月13日,“翰墨弘法”——庆祝设立“国家宪法日”书画笔会在求是大厦举办。五是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
  (王跟良 秦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