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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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

【概况】 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4325起,办结99170起,同比分别增长7.2%和7.5%,结案标的额222亿元。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766起,办结10382起。2014年,市中级法院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中级法院和相关部门先后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远程视频提讯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全市法院有28个集体、25名法官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邓涛等一批优秀法官。

【刑事审判】 全市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5732起,判处罪犯8058人,同比分别上升8%和4.4%。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175起,判处罪犯1753人;从重从快审结王海岩等36人控制垄断潍坊市区餐具消毒行业黑社会组织案等大案要案;加大毒品犯罪惩治力度,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41起,同比上升194.1%。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冯越欣重大贪污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02起,判处罪犯263人;公开开庭审理菏泽市原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贞坚涉嫌受贿858万元一案。依法惩治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86起,判处罪犯190人,同比分别上升258.3%和118.4%;审结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39起,判处罪犯54人。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实行前科封存等机制,共判处未成年罪犯280人,同比下降5.4%。严格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对重大案件和社会广为关注的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全年共办理此类案件3839起。市中级法院在全国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首次对1起职务犯罪假释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

【民事审判】 共审结各类一审民事纠纷案件40961起,同比上升2.1%。审结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人身纠纷16134起,财产权属、相邻关系等所有权纠纷896起,依法保护群众的合法人身财产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纠纷8666起,其中,调解、撤诉结案的占55.8%,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营造;审结土地补偿、宅基地纠纷等涉农纠纷137起,审结建设工程、房屋拆迁纠纷744起,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开设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成立“专业合议庭”,出台12条司法保障措施,依法妥善审结涉农民工案件5332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商事审判】 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0340起,同比上升31.3%。注重推动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依法审结企业破产、清算案件6起,支持优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7995起,同比上升76.3%;审结买卖、物流等合同纠纷6399起,维护诚信交易行为;审结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纠纷418起,妥善审结歌尔声学与楼氏电子专利权纠纷、拉芳家化与潍坊雨洁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

【行政审判】 审结各类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48起,审查执行非诉讼行政案件1298起。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工作,全年经协调结案的占50.2%。审慎处理“阳光100”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发生的行政纠纷,引导20余户居民与政府自愿签订补偿协议。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与市政府联合制定《潍坊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办法》,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完善与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

【执行工作】 共执结金融债权、劳动争议、涉特殊主体等特殊案件和各类案件20932起,标的额56.7亿元。通过实施执行信息公开,特别是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将全市7764个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老赖”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在大众网、中级法院官方网站、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全方位曝光。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共限制贷款348笔、6164万元,限制出境13人次,限制高消费148件次,限制审批84项,有820个失信被执行人迫于经济、信誉等各方面压力而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对实施恶意转移财产,伪造、隐瞒、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法院执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被执行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8起221人,司法拘留1885人。

【立案、信访和司法救助工作】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专人导诉,提供立案保全、案件查询、信访投诉“一站式”服务;加强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健全“人民法庭——巡回审理点——法官联系点——联络员”四位一体的基层便民服务网络,推行“流动法庭”“车载法庭”“巡回办案”等做法;加强“诉访分离”机制建设,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共处理来信、来访1972件(次),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27起,依法提起再审60起;继续加强司法救助制度建设,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少或免收诉讼费用144.6万元,联合财政、民政部门发放司法救助金121万元。

【规范审判权力运行】 强化审判监督指导,发挥二审、再审监督纠错职能,审结二审、再审案件4450起,依法改判发回672起;加大案件评查力度,组织评查庭审1205个、裁判文书3821份。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做法,发挥合议制度的功能作用;建立司法权力清单制度,明确院庭长、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审判权力及责任,重点强化法官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人民陪审员工作】 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共增选人民陪审员647名,总数达1159人,其中,社区工作者、普通居民所占比例超过70%。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力度,落实随机抽选原则,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6万起,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6.3%,同比上升44.4个百分点。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信访处理和执行工作,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协助送达、调解、执行案件8100余起。

【司法公开工作】 构建“办案流程同步告知、案件信息同步查询、庭审听证同步直播、司法活动同步监督”的“四同步”司法公开机制,对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4.4万篇;对审判执行工作进度及时公开,共向当事人发送案件节点信息26万余条,提供查询11万余次,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查询案件进度;坚持庭审“依法公开、每庭必录、每周两播”,全市两级法院所有庭审案件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公民凭有效证件可以自由旁听庭审,中级法院每周选取2起典型案件通过门户网站或官方微博进行直播,共直播案件182起,居全省第一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司法公开评估体系,委托潍坊学院法学院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评估。
  (王凤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