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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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

【概况】 2014年,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38件、300人,其中,大案要案269人,查办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刘某某(副厅级)和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原院长李某某(副厅级)涉嫌受贿案,在科技系统查办包括6名局长、4名副局长在内的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项目审批监管、危害粮食安全、非法占有和破坏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领域职务罪犯50人,粮食和农机补贴、征地拆迁补偿、新农合等领域虚报冒领、侵吞截留惠农资金的职务罪犯69人,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险、扶贫开发等领域职务罪犯51人。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搭建“巡回宣讲、警示教育、公益宣传”等平台,依托56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43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71000余人,17个警示教育基地被命名为全省和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强化诉讼监督】 全年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72人,起诉8875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730余起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建议从宽处理,对960名轻微犯罪人员作出不捕或不诉决定。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全面实行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措施,依法宽缓处理305人。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共监督立案、撤案395起。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捕、不诉1782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追诉389人。提出刑事抗诉34起,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21起。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抗诉、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0起,法院采纳36起,监督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案件77起。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违法收押等监管违法情形132起,纠正脱管、漏管等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情形173起。开展判前未羁押罪犯判处实刑后交付执行专项监督,督促交付执行127人,全市看守所实现连续30年无超期羁押,成为全国检察机关知名单位。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解决群众最关注、最现实的民生、民利问题。组织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依法严惩制售假药、劣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罪犯31人,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罪犯41人。深化大走访活动,走访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3000余个、群众11800余户,提供法律服务715次,帮助解决困难问题527件。全市54个派驻检察室结合地域特点,因地制宜,探索打造“渔业检察室”“安全环保检察室”“产业园区检察室”等个性化检察室,以特色法律服务保障特色产业和区位发展。在派驻检察室建设便民服务“信息超市”,为群众查询、咨询提供方便。在乡镇、街道设立民生联系点,在村居、企事业单位聘请民生联络员,全年共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417次,协调解决医疗、低保、维权救助等问题465件次,帮扶困难家庭139户。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锤炼职业操守的重要指导,先后组织换位体验等活动36次,征求意见建议345条,确定整治任务63项。坚持问题导向,对司法办案、工作纪律、检查评比、“三公”经费开支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161个。建立健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先后制定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机制、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21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共组织各类培训和练兵活动146次,评选“办案能手”“工作标兵”“学习状元”124名。坚持抓亮点、抓创新,大力推行年初亮点工作申报立项、全年过程推动、年终总评的创新工作机制,各基层检察院及市院机关共推出亮点工作30项。实施青年检察官成长工程,搭建团队学习、业务练兵、岗位成才等平台。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健全完善以案件管理中心为主导的案件流程控制系统,共受理各类案件16078件,预警处置2036次,发现并纠正问题1499个。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过错、有责信访事项责任倒查机制,评查案件4261件,发现纠正问题839个。不断完善司法制度,修订、新建制度性规范553项。建成标准化大案要案指挥中心、监所检察信息指挥系统和视频接访系统,做到了即时指挥、疏导和监督。大力推行检察权透明运行机制建设,创建“阳光检察”新品牌,向社会公开涵盖各项检察工作的80项内容,搭建5个公开平台,借助新兴媒体,开通检察门户网站14个,建立官方微博和检察微信35个,发布信息27万余条。建立检察宣告制度,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13类检察决定进行公开宣告,共有85起案件全部实现定分止争。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先后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4966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60余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779份。
  (孙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