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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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简政放权工作】 2014年,市法制办对原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精简。全年累计压减47个大项、72个小项,相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年初保留的193个大项,压减比例为24.35%。理顺市区审批权限划分,对市区存在交叉、重复设置的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对不能下放区级审批的43项审批事项,按照“一窗受理、一级审批、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实行一级审批,避免市区之间多头受理、层层审批、多头审批。开展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清理工作,市本级对74个市直部门和驻潍上属单位的8523项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进行清理,依法压减为3163项,压减比62.9%。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组建158人潍坊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选聘15名市政府法律顾问。市政府及所属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全部聘请法律顾问。自9月聘任法律顾问到年底,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参与市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合同协议审查、重大涉法事务等共计67人次。制定《潍坊市政府合同法律审查办法》,对政府民事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共审查政府合同、协议38个,涉及金额2000多亿元。

【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审查出台《潍坊市滨海飞地工业园管理规定》《潍坊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潍坊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潍坊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8个,审查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66个,对出台的文件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和公布。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市政府现行的52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涉及地方垄断、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2个违法文件分别提出修改或作废意见。加强对县市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监督,各县市区共报备规范性文件51个,发现存在问题并整改1个。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工作,重点对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进行清理,共清理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512人。建立行政执法网上公开运行平台,全市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均在网上运行,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建成市、县两级涉企检查网上报备系统,所有涉企检查必须网上报备,经法制机构同意后才能到企业进行检查。开展执法监督活动,聘请83名社会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等8个重点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巡视活动,发现并指正执法问题21个,提出执法建议43个。

【行政复议工作】 一是集中行政复议职权。把工商、质检和公安系统的行政复议职权全部集中到了市政府,市、县两级相对集中复议权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全市的行政复议案件立案数量为588起,较往年相比基本持平。从复议案件情况来看,主要包括不服工伤认定(65起,占立案总数的11.4%)和不服行政处罚(221起,占立案总数的27.8%)及不服行政信息公开(135起,占立案总数的23.7%)等。全市行政应诉案件共351起,最终行政赔偿1起。

【仲裁工作】 2014年,潍坊仲裁委员会受理各类仲裁案件510起,案件标的额2.78亿元。在受理的案件中,保险合同纠纷208起,占受案数的41%;房屋买卖合同91起,占受案数的17%;建设工程合同纠纷49起,占受案数的9%;买卖合同纠纷21起,占受案数的4%;借款合同纠纷21起,占受案数的4%;其他合同纠纷共120起,占受案数的23%。全年共审结案件429起,收结率达到84%。其中,裁决180起,占审结案件的41%;调解、和解252起,占审结案件的59%;快速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分别达到25%和98%。实现案件由以裁决为主到裁决与调解共同发挥作用的转变。
  (赵 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