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及综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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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及综治工作

【概况】 2014年,在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全市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中,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的5项指标连续三年全部提升。在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群众满意度电话访问中,全市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在访问的六项指标中分数名列第一。全市有3个政法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安丘市公安民警杨秋生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爱民模范”,受到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接见。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反恐应急处突能力建设,指导全市重点目标部位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妥善处置敏感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牢牢掌握舆论主动权。坚持常态化打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全市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3.52%。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黑除恶综合成绩全省第一。着力推进进京非正常上访治理工作,突出“事要解决”,全力化解信访积案;对重大信访积案,全面落实领导包靠制度,推广安丘市实行听证法进行化解的做法,切实提高处结质量;建立依法处理进京非正常上访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对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评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定期通报、约谈和黄牌警告制度。

【服务经济发展】 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召开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环保、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座谈会,全市政法工作服务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座谈会,出台《中共潍坊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市城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潍坊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支持服务“两河”流域综合开发的意见》《中共潍坊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意见措施,保障和服务突破滨海、提升市区、开发“两河”等市委确定的重点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年依法审结金融借款、买卖合同等各类一审商事案件2万余件,审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63件,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38件,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特别是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共破获案件473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5亿余元。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组建法律服务团,为突破滨海提供法律服务;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市13名律师被市政府聘任为法律顾问。

【社会治理工作】 制定《潍坊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城乡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潍坊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四级综治维稳体系深入推进基层综治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潍坊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无命案镇街、无刑事案件村(社区)”综治主题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考核工作方案》《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的实施意见》《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潍坊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规定》。积极推进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全市社会面视频监控探头总数达到33万个,一、二、三类监控目标的覆盖率分别达到100%、100%和91%。将铁路护路工作目标纳入全市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的范围,列为市委、市政府同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委政府签订的《综治暨平安潍坊建设承诺责任书》的重要内容;推广昌乐县铁路护路工作经验,发展全市铁路护路沿线县市区物建信息员,发现化解影响铁路安全的各类因素。做好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权益保护、帮困扶住等工作,年内表彰奖励了11名先进个人;加强见义勇为先进典型推树工作,沈星同志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

【法治潍坊建设】 出台《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意见和分工方案》《开展司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共潍坊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确定“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大普法”体系。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7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再犯罪率低于全省及全国平均水平。发挥法学会作用,加强法律人才库建设,开展法学研究。
(张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