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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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变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大力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一级审查、配套下放”的原则,分两批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压减,共压减47大项、72小项,压减比为24.35%,圆满完成了年内压减20%以上的任务目标。同时,对国务院、省政府2014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研究提出了承接落实意见。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新梳理,编制《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完善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完成时限、提报材料等要素条件,共纳入审批事项267项。制订《潍坊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明确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承接、取消、下放程序及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水平。编制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模板,规范管理县级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对审批事项进行逐项审查,清理审批环节、要件,市级审批承诺时限压减60%以上。出台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狠抓工程建设、企业注册等重点领域流程创新,对建设项目实行分段集成审批,对企业设立实行“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次收件、五证同办”,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强化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建设。完善网上申报、在线签批、评议投诉、全程监督等核心功能,增设网络自动服务终端,进驻事项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公示功能实现三个100%。

【政府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施方案》,对推进“两个清单”工作做了部署。将74家单位纳入清单编制范围,研究确定包含10个类别的行政权力分类体系,按照依法依规、上下衔接、全面真实的原则,在全面摸清权力事项底数的基础上,对各部门行政权力进行了逐项梳理、审核确认和合法性审核。市县乡三级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已编制完成,并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其中,市级权力清单事项由8523项压减为3163项,压减63%,单列服务清单事项488项。

【政府机构改革】 以实施大部门体制为重点,基本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市级层面在卫计、文化、农业等领域推行大部门制改革,调整完善“大农业”“大文化”管理体制;深化行政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规范卫计、城管、农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队伍,将相关执法机构由8个整合为3个。县级层面在卫计、城管、农业、文化等领域推行大部门制改革的同时,健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地方金融监管等领域管理体制,优化县级政府组织结构。规范市县政府机构设置,对部门管理机构、限额外行政机构作规范调整,对各类机构的设置、行政层级管理、领导职数配备等作明确规定。加大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工作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新增市级试点镇13个,公布第二批下放权限参考目录45项。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整合相关部门交易管理职责和机构人员,建立健全“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管理体制。加强职责优化整合,理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等职责,调整完善招商、公积金、规划等领域的体制机制。

【事业单位改革】 制定《潍坊市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完成全市5000余家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研究出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文件精神,研究制订全市事业单位分类、转企改制、人事制度、党的建设等10个配套文件,为深化改革奠定制度基础。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考评制度,研究制定《潍坊市事业单位目标管理办法》,探索形成以“123456”工作法为主体的绩效考评“潍坊模式”。扎实开展2014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印发《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对296家市直事业单位进行实地考评,实现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全覆盖。扎实推进中小学和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全部取消行政级别,实行校(院)长职级制。在市直公立医院推行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的基础上,制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意见和实施方案,探索在市直中小学和县市区公立医院推行法人治理结构试点。

【依法行政工作】 制定《2014年潍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规范行政决策、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明确25项具体任务和措施。市委、市政府首次将依法行政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范畴,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把工作任务分解为6个大项、35个小项,逐一细化、量化,科学地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