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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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概况】 2014年,全市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越级上访特别是进京、非正常上访大幅度下降,没有发生恶性上访事件,较好维护了全市的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全年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845人次,同比下降46%,绝对发生量在全省列第5位,按人口比列第10位;列入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重要指标的全市到省上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率为77%,完成省定60%的任务目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居全省领先位置;全年完成复查复核案件175起,复查复核率和复查复核总量均居全省第1位。1至12月受理的1473起来市上访(其中集体上访594批)、5431封群众来信和1588起“网上信访”全部得到妥善处理。

【重点时期信访工作】 始终坚持把重点时期的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全国和全省“两会”、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APEC会议期间,进一步强化对信访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理和控制,切实加大疏导防范、教育稳控力度。重点时期,全市共排查化解各类信访不安定隐患368起,稳控重点上访人员79人。在做好日常驻京驻济信访值班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时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信访局先后4次带队组织进京去省值班,负责及时接待和劝返全市进京去省上访群众,及时提供信访信息和处置异常情况,切实把牢最后一道防线。全国“两会”值班期间,驻京值班工作人员共查找、劝返全市进京上访、非正常上访人员40余名,妥善有效处置较大突发上访情况8起,没有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信访事件,得到了省业务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集中攻克积案难案】 对全市现存信访积案,逐一落实领导包靠制度,对全市54起重点信访积案,协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全面落实领导包靠制度,截至2014年,54起重点信访积案已经化解32起,其余案件都已研究了具体化解思路,正在有序化解。扎实推进信访突出问题整治,2014年5月15日至7月15日,在全市开展以大排查、大清理、大化解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共排查信访突出问题678起,化解654起,化解率达96.5%,全市越级、集体、重复上访大幅减少。

【畅通群众信访渠道】 在市、县(市、区)、镇(街)三级全面推行领导公开接访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每天要确定1名县级干部、镇(街)每天要确定1名科级干部到接待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待群众来访,同时更加注重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等方式,协调处理信访问题。在继续推行绿色邮政、信访代理、完善“潍坊民声”网络平台及时协调处理群众诉求等举措的同时,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全面推进网上信访,逐步将接访、办信、网上投诉、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信访事项上网流转。

【坚持依法治访】 以“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为工作导向,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信访权利,立足本级和属地反映诉求、解决问题。依法做好进京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工作,督促事权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合理诉求,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非法上访行为。依法推进诉讼与信访分离,对涉法、涉诉信访群众,积极引导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信访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坚持每天早上7时30分由机关一名工作人员在市级机关综合大楼门前挂牌值班,负责做好机关大门前上访群众的法律、政策宣讲和说服教育工作,并引领上访群众到指定场所反映和解决问题。

【注重信访体制创新】 建立完善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信访稳定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信访听证制度,要求各信访责任单位对原则上符合听证条件的信访案件,都要进行公开听证。大力推行律师参与接访制度,在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领导干部接访工作中均落实律师参与接访制度。切实把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终结认定工作作为促进信访棘手案件息诉罢访的有效途径。

【严格信访责任落实】 制定并落实《潍坊市群众信访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实行每月动态考核、年终总考核相结合,根据扣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给予党政分管领导责令辞职或给予党政主要领导免职调离等处理,并将年终总考核成绩作为评定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信访工作的依据。该办法保证了考核的透明度和及时性,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尤其是领导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张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