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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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社会救助工作】 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提请市政府或联合相关部门制订出台了12个社会救助文件。开展了“阳光低保”和“阳光救助”专项行动,组织全市所有民政干部签署了不干预低保承诺书,逐户核查了所有在保对象,全面清出底子,为实现动态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召开了22家媒体参加的专题新闻发布会,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印发了《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成立了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修订了《潍坊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提高了10%。接受市人大视察和评议,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获得85分,为历史最高值。

【社会福利事业】 按月为4282名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为13529名低保高龄老年人按月发放生活津贴,为534名“三无”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按标准落实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和孤儿基本生活费。市儿童福利院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市社会福利院获建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授权的省级培训运营服务机构。福彩发行突破15亿元,销量跃居全省第二。

【防灾救灾工作】 争取和筹措救灾资金5400余万元,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修缮了城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了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立了16处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物值700余万元。与8家大型企业签订了救灾物资储备协议。完善了市、县两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在寿光、昌乐开展了民生综合保险试点。组织了“5.12”防灾减灾周演练和宣传活动,全年培训灾害信息员3000余人次。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3个,居全省前三位。

【公益慈善事业】 开展了基层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搭建起市、县、镇(街)、社区四级慈善组织网络。举办了首届“潍坊慈善家”评选表彰活动,表彰了10名慈善家。全市募集款物累计达7.42亿元。“定点选项冠名赞助”项目获山东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筹资741万元,资助2400名贫困大学新生顺利入学。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直通车”免费手术1500余例。2014年投入慈善救助资金9535万元,救助9.8万余人。市慈善总会获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组织)奖。

【城乡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 配合市委组织部推行了城市社区“大党委”制,将村(居)、社区经济组织和驻区单位党组织全部纳入管理范畴。诸城市农村社区治理经验,被推荐为全国“十大社区治理成果”候选项目。建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317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立了公共服务进社区准入制度。全市登记注册社区志愿服务组织2700余个,发展志愿者12.2万余人。培训社区工作人员5120人次。规范了城市社区经费保障和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健全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修订了村务公开目录,首次编修了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组织指导了第十一届村委会和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成功率达到99.15%,为历史最高水平。积极参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6个单位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居全省前列。

【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四类社会组织依法实行直接登记,取消了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事项,承接了非公募基金会审批职能。在全省率先完成237家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清理整顿,共清退兼职人员806人。改革社会组织年检程序,采用网络预报送方式,提高了效率。开展了201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5A级达到9家。发布了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录。市、县均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属全省首例。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1907个,应建已建率92.2%,工作覆盖率100%,获省级党建工作示范点6个。新认定引进的社会组织总部(分支机构)23家。

【社会工作】 组织社会工作知识培训30余场、6000余人次。通过社工职业水平考试316人,居全省第二。6人被评为“齐鲁和谐使者”,居全省第三。95人获“首届全国社工知识网络竞答赛”奖项,居全国第一。评选表彰了99名第二届“潍坊和谐使者”,培育民办社工机构15家。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登记13万人。实施了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工程试点,2个项目获民政部“李嘉诚基金会”大爱之行项目。推荐中国社工协会副会长赵蓬奇担任市政府顾问。4名同志荣获“2014年度全国最美社工”和“优秀社工人物”称号。

【双拥共建】 优抚政策充分落实。提高了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大幅提高了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院费补助比例和定额门诊补助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提请市委市政府两办、潍坊军分区政治部印发了烈士纪念工作意见,组织了首个烈士公祭活动。
  安置工作卓有成效。接收安置退役士兵4279人,免费培训3111人次。落实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政策,发放补助金8817万元。落实了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省民政厅在潍坊市召开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现场会,民政部、总政治部领导到会指导。潍坊军供站顺利投入启用运营。为困难退役士兵安排公益性岗位3016个,办理低保937户,特困救助和医疗救助596人次。全年涉军进京上访量同比下降85%。
  双拥工作创新发展。集中组织“双拥宣传月”活动,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国防教育报告会。市委、市政府、潍坊军分区出台了《关于支持保障部队“打胜仗”的决定》,军委副主席许其亮给予高度评价。市委书记杜昌文被评为“党管武装好书记”。济南军区国防动员现场会在潍坊市召开。着力保障部队野营拉练、训练演习、维和护航等军事活动,解决驻潍部队具体困难15件。全力争创“双拥模范城(县)”,迎检的5个县(市、区)均取得良好成绩。

【养老服务体系】 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意见》。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5处、农村幸福院281处,新注册社会办养老机构6家,新开工建设8家,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9处,新增养老床位7600张,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29张,居全省前列。争取和发放养老项目补助资金4640万元,免费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2540人次,持证上岗率80%以上。举办了第三届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制定了《潍坊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方案》,确定了改革目标、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中国社会科学报头版刊发了寿光市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养老体系的长篇报道。组织召开了全市养老服务业现场推进会。市政府在全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电视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潍坊市被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

【殡葬服务】 提请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加快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了殡葬服务不规范集中整治行动,全年为59002户丧属减免基本丧葬服务费用5520余万元。举办了第十四届殡葬用品订货会,阳光订购经验在全省推广。市殡仪馆主体工程如期顺利启用,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3处婚姻登记处和2个救助站被民政部评定为3A级婚姻登记机关和三级救助管理机构。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接流浪人员回站过节”等专项救助行动,保持了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成果。实施了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创建“边界和谐走廊”成果显著。启动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建立了市地名人才储备库。

【民政服务】 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项,市级审批实行零收费。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先进单位”。编印《潍坊市现行民政惠民政策手册》2.1万册,发放到所有镇(街)、社区和村(居)。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年没有出现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注重发挥“我要找民政”网络服务平台和民生救助直通车作用,开通了“12349民政服务热线”和“潍坊民政”公众微信号。先后3次参加省“阳光政务热线”、5次参加市“行风在线”,群众满意率100%,被“行风在线”评为“最佳上线市直部门”。

【民政队伍建设】 联合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下发了文件,督促县(市、区)配齐配强基层民政力量,镇(街)民政机构人员配备达标率85%。为148个镇(街)和102处敬老院配备电脑396台、多功能一体机148台。组织了“最美民政人”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选派了25名副科级以下干部,分批到镇(街)挂职担任民政助理。修订了《潍坊市民政局规章制度汇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建立了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到基层调研制度,共提交调查报告23篇,其中,4篇在民政部和省厅评比中获奖,民政局获“优秀组织奖”。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市包村联户工作先进单位”。
  拒腐防变能力持续增强。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规定,落实了全员廉政公开承诺制度,集中组织了廉政谈话活动。开展了“学条规、守纪律、转作风”廉政主题教育、“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代表第一纪检组参加了竞赛,获“优胜奖”。自觉接受行政审计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了机关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及私自从事其他营利活动自查自纠、保障改善民生政策措施专项督查、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建立了长效机制。
  (董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