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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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工作

【老年人优待工作】 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600余万元,为2.3万余名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奎文区、潍城区提高了本级财政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00元。市老龄办、市交通局、市财政局根据《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要求,联合制定了《潍坊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实施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新增受益老年人35万。“银龄安康”工程(人身意外伤害组合保险)深入推进。通过“政府赠、社会捐、子女送、个人买”等途径,全市60~80周岁老年人投保率达到58.6%,80余万老年人受益,有4321名老年人出现意外伤害,赔付金98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老年人权益保障】 在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之际,市老龄办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普及新《条例》·关爱老年人”主题宣传月活动。期间,积极开展送《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向各级发放《条例》单行本2.5万余册,宣传挂版(图)2万余张,把宣传新《条例》纳入了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各级采取发放明白纸、小册子、巡回宣讲、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态势,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敬老、养老、助老观念和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为了进一步加强老年维权工作,市老龄办制定了《潍坊市老龄系统信访工作制度(试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来信来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司法机构立案审结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798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91万余人次,老年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老龄宣传教育】 全市各级认真贯彻全国老龄办、中宣部等十部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宣传教育。为了不断强化全民人口老龄化意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市老龄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通过开设专栏、专版和专题等形式,加强老龄政策、老龄问题、老龄产业、敬老美德等内容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市老龄办印发了《关于创评“潍坊市孝德文化教育基地(示范点)”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基层推荐和综合评审,8个单位被命名为首批“潍坊市孝德文化教育基地(示范点)”;编辑出版了《孝德教育读本》一书,向市直机关、养老机构、老年文艺团体、学校等社会各界赠送3万册;在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孝行潍坊——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到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在“敬老月”和庆祝“老年节”活动期间,市委书记杜昌文、市长刘曙光在《潍坊日报》联合署名发表了《致全市老年人和老龄工作者的慰问信》;全市各级深入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高龄和生活困难老年人活动;市政府对10个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市人社局、市老龄办联合对90个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90名先进个人、100名模范老人、潍坊市第二届十大孝星及提名奖进行了通报表彰,以此教育激励全市形成更加浓厚的敬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

【老年文化建设】 市老龄办认真贯彻全国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委组织部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联合市老龄委14个成员单位出台了潍坊市的贯彻落实意见。各县(市、区)按照市里的要求,将老年文化建设纳入了文化事业和老龄事业发展重点任务,加强老年文化阵地建设,发展老年文艺队伍,组织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市老龄办不断加强对鸢都银龄艺术团10余支老年文艺团队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骨干引领作用,带动市区内老年人积极参与文化娱乐活动。市老龄办以“共唱主旋律·同筑中国梦”为主题,举办了庆祝老年节暨潍坊市第二届老年人文艺大赛,联合市文明办举办了“和谐银龄”颐和康盛夏晚会暨全市老年学雷锋志愿服务互助队授旗仪式,各老年文艺代表队精彩演出了具有老年人特色的文艺节目,展示了全市老年人的精神风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老年文艺队伍达到668个,城乡社区老年活动站点4146个,80%以上的社区(村居)建立了老年文体组织。

【基层老龄组织建设】 市老龄办按照省老龄办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大工作协调,强化工作指导,在积极推进老年协会样板建设的基础上,组织编辑了《全市基层老龄组织建设材料汇编》8000余册,发放到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对促进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全市12个县(市、区)和3个市属开发区全部成立村(居)、社区老年协会的有5个,达到90%以上的6个,达到70%以上的4个。

【机关建设】 市老龄办被全国老龄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等7部门授予“全国敬老模范单位”称号,机关党支部被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穆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