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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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

【概况】 2014年,潍坊市国家税务局被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先进单位”;获得全省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实现四连冠;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市局班子被省局党组表彰为“先进领导班子”;在全市企业双评活动中,获得第一名;在每季度开展的全市机关效能和投资环境监测评议中,保持第一名;承担并顺利推进总局“数字人事”试点任务,得到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副局长解学智的批示肯定。

【组织收入】 全市国税系统共完成各项税收收入330.98亿元,同比增长12.02%,增收35.51亿元。剔除海关代征后,完成国内税收收入301.38亿元,居全省(不含青岛,下同)第三位,同比增长9.08%,增幅比全省平均增幅高1.3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七位,增收25.09亿元。完成市及以下级收入72.98亿元,居全省第三位,同比增长13.65%,增收8.76亿元。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全市国税系统及时足额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118.47亿元,同比增长3.52%。其中,落实出口退(免)税77.6亿元;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消费税2.63亿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25.2亿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3.9亿元,惠及49户纳税人;落实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减免所得税额3.59亿元,惠及59户纳税人;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1.14亿元,惠及85户纳税人;落实农林牧渔减免所得税额2.09亿元,惠及480户纳税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0.55亿元,惠及11920户纳税人;残疾人就业等即征即退税收优惠1.77亿元。

【依法治税】 2014年,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达到19516户,试点纳税人申报率、入库率均实现100%。制定实施《税收执法过错问责追究实施意见》。开展税务稽查,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全市国税系统共查补入库税款4.55亿元,同比增长29.57%。

【纳税服务】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潍坊市国税局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的实施意见》,从优化涉税审批、减轻纳税人负担、维护纳税人权益等10个方面改进服务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前移涉税受理环节28项、下放审批权限18项,105项涉税申请事项实现厅内受理、审核和审批,实现凡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全部在办税服务厅受理、市级以下审批权限全部在办税服务厅办结。取消调查核实事项53项、纳税人报送资料25种,减少办税环节58个,60项涉税审批事项减少办税时限290天。推行简并征期和按季申报纳税人3.87万户,试点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表登记、一证三码”的并联审批登记模式。开发应用自助开具发票系统和开票机,在全省率先实现纳税人自助开具发票。研发普通发票网上购票系统,实现“网上申领、网上验旧、送票到门”,纳税人通过网络领购发票22.35万份。作为全省试点,推行邮政公司网点代开普通发票,代开金额达到3031万元。全面落实《全国县级纳税服务规范》,对纳税服务岗责、规程、服务时限和标准等事项进行全面规范。其中,高密市国税局成为全国首家国家级纳税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

【税收征管】 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规范全市税源管理模式。充实重点税源管理力量,推进一般税源分行业管理和个体税源社会化管理,深化分级分类管理。开展评估、稽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反避税,共增加入库税款17.97亿元,同比增长22.4%。金税三期信息系统稳定运行。改造升级税收分析平台——数据中心,并成为全省国税系统报表平台,提高对税收数据的分析利用水平。研发“税务通”系统,实现对常用涉税资料的影像化采集、传输、共享。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应用工作顺利,研发的委托代征管理系统、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制定普通发票代开管理办法,规范普通发票代开行为。推行网络开具普通发票,开具发票1.09亿张,实现税款37.63亿元。深化风险管理,开展“营改增”试点企业、成品油生产企业专项评估,实施所得税专项检查及汇缴检查,加大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的力度,实施重点税源企业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增强对税收风险的应对能力。
  (胡大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