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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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

【概况】 潍坊市规划局围绕全市“突破滨海、提升市区、开发‘两河’”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布局,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在业务提升、体制理顺、依法行政及管理创新方面实现了“四个突破”:即在提升规划编研能力、强化统筹引领上取得了“创造性”突破,在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市区(主要是市属开发区)审批权限划分上取得“历史性”突破,在强化依法行政、优化审批流程上取得“结构性”突破,在数字化规划建设、技术手段升级上取得“时代性”突破。市规划局被省人社厅、住建厅授予“全省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获潍坊市绩效综合考核“优秀等次”;全市企业“双评”活动中,在市政府序列部门中居第5名。

【重要规划编制】 创造性地组织编制了《潍坊市中心城市(2650平方公里)空间功能布局规划》。明确耕地保护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边界线、工业区块边界线等相关内容,使规划编制由城市建成区延伸到了市域。开展了提升市区系列规划编制。编制了《潍坊中心市区水系生态规划》《潍坊中心市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开展编制了《潍坊市城市家具规划》《潍坊市“城市色彩”规划》,走在了全国前列;组织编制了《潍坊市区农贸市场及大集规划》,方便市民与规范城市管理,对下一步农贸市场的建设及大集的设置进行了统一的安排与部署。助推滨海和“两河”区域发展。组织编制了《滨海海洋经济新区区域规划(2013—2030年)》《“两河”流域开发和保护规划》,积极推进《潍坊市现代物流基地规划》《潍坊渔港经济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与突破滨海密切关联的规划。对滨海区设立保税区北区事宜,多次到住建部进行衔接,顺利通过规划司审查。持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总体规划已按照国家部级联席会的要求进行修改,上报国务院待批;潍城、坊子、寒亭、经济四片控规已在市规划委员会上进行专题讨论,相关区域进行修改提升后待市政府审批;《白浪河城区中心区域城市设计》已通过市政府批复,《北海路中段城市设计》《市政府周边城市设计》和《中国食品谷核心区暨食品小镇城市设计》已完成方案招标,形成了编制成果;编制了《电动汽车充电桩(站)布局规划》《市区加油站布局规划》等各类专项专业规划方面。同时,做好了村(镇)规划示范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

【重要规划调研】 开展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战略研究。聘请国际知名规划大师刘太格先生,立足本世纪末的长远视角,对潍坊城市远景发展的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进行研究。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研究。开展了《潍坊市城市性质与城市功能布局研究》,提出了“依山面海、港城融合、双核驱动、七城一体、生态间隔、组群发展”的中心城市空间结构布局。高质量完成各类专项调研。结合新情况调研制定了新的“城中村”改造政策。形成了《潍坊市中心城市市级医疗机构规划建设情况》,服务于提升市区工作;与北京大学联合开展了城市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调研,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政府保障与市场运作、基本需求与高端服务的关系作了进一步论证。

【规划审批管理】 打造了规划管理信息平台。促进了规划审批的阳光透明和规范公开,在全国规划系统来看处于领先地位。实现了网上报建,报建服务方便快捷;从方案设计源头开始规范方案,技术审查效率提升;快速了解项目数量、分布科室、具体经办人、办理时限等,实现审批流程“可追溯”;凡是侵占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规划方案,将由电脑校验,自动退出不受理,更好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出台规划审批“四个清单”。出台了市规划局的9项权力清单和7项服务清单;形成新版《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并从中抽取30条细则形成《城市规划导则三十条》,明确十个“必须”的责任清单和二十个“不”的负面清单。完善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创造性地开展了案例剖析,主动揭短亮丑。由局党委、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和相关人员组成案例剖析小组,对已审批规划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透,规范今后的审批工作。该办法得到了省住建厅的高度认可,在两次重要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重视依法行政。新成立了法规督查办,加强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设,聘请优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全市规划系统举办了“推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的法律讲座。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了4次听证会,规划听证工作逐渐步入了正轨。坚持阳光规划。严格确保所有规划都进行公示公开,在局网站、规划展馆、项目现场公开的基础上,增加报纸公示渠道。同时聘请19名规划社会监督员,更好的起到对规划行政许可的监督以及和社会群众积极沟通的作用。

【规划体制改革】 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和部门职能调整等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形成了“切块式”规划管理的模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调整理顺市区规划管理体制和明确职责划分的意见》,从根本上解决了上述问题。通过与市编办对接,成立了5个开发区直属分局以及滨海区规划编研中心共6个正科级单位,实现了市区规划管理的一体化。做到了“集中统一管理”,解决了依法依规的问题。市局及9个直属分局一律使用带有统一编号的审批业务章,以市规划局名义对外颁发规划审批证件。“分级、分类负责”明确了市(区)审批职责划分。通过到济南、重庆、江苏等地学习,实行“分级、分类负责”的方式。实行权力下放,市级审批面积由109平方公里,减少为43平方公里。实行“一级审批”,提高了审批效率。以往4个分局受理的部分项目由市局审批,现在一级审批模式明确为市局受理的项目市局审批,分局受理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报市局审批,简化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批后监督管理做到权力下沉。批后监管等一些事务性工作下放到各区分局具体负责。同时对土地出让强化了监管,分局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后由市局备案,市局负责审查“四线”等强制性内容。
  (徐永海 张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