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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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业

【潍坊市投资公司】 潍坊市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分析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新规律和新特点,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新挑战,通过改革创新提升发展动力,通过狠抓落实推动提质增效,通过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开展,继续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主要指标保持稳定增长,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2014年,公司实现业务收入8.86亿元,实现利润3.93亿元;截至2014年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47.83亿元,净资产额98亿元,持有潍柴动力等4家上市公司股票市值近30亿元。
  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取得新进展。公司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要求,积极发挥国有资本在产业布局、资源配置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市场化为导向、以经营性项目为主体,着力开展了十笏园文化街区项目建设、潍坊港务有限公司组建、潍坊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滨海蓝黄创业产业园招商等大型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在全市“突破滨海”与“提升市区”两大发展战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资产结构优化取得有效突破。公司按照“调整资产结构、突出主业经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产”的思路,通过市场化方式对现有投资业务进行整合和重组,清理盘活低效资产,资产结构调整取得有效突破。同时,公司以建立健全集团管控为目标,注册成立了潍坊市国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潍坊市国维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潍坊市国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个全资子公司,重点推进资源整合、新兴优质项目储备和项目库建设,着力打造“创业投资、金融投资、实业投资”三大投资板块。通过实施“有进有退”,优化了资产结构,提高了资产质量,实现了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和创新发展。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推全市国有资产布局调整。公司作为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依法经营、安全生产、节能环保、扶危济困等方面做出了很大成绩,在地方国有资本调整、金融环境维护等方面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工作任务。2014年,公司为亚星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和担保服务,无偿划转了持有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认真完成了省调控资金本息收缴工作,有效维护了潍坊市良好的信用环境和金融市场秩序,在全市国有资产布局调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各项保障措施,改革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公司在融资方面,改革创新融资手段,不断优化债务结构,积极探索中期票据、中小企业扶持债、创投债、私募债等直接融资模式,保证了重点项目投资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投资项目管理方面,各参控股企业经营平稳,效益稳定,股权收益大幅提升。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形成了薪酬改革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初步框架,继续选派骨干员工参加国企经营和管理培训,配合办好浙江大学EMBA课程班,参学率达95%以上。公司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方面,完成了公务用车改革和清理超面积办公用房工作,“三公”经费同比下降达60%。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反对“四风”,成效明显,受到市委教育活动办公室和督导组的高度评价,并被考核测评为A级。同时,公司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扎实开展,组织参与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对外网站、OA系统、综合展厅、LED显示屏和道德讲堂的宣传平台作用,不断融入推广企业文化内涵。同时,公司工会工作、妇女和计生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获得了上级部门的多项表彰奖励。
  (董晨胜)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融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获得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批准设立,并于2011年1月6日工商注册成立,由潍坊市投资公司等5个法人股东和4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总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和开展小型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的咨询业务。
  公司以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为宗旨,坚持小额分散原则,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远景、经营效益、信誉程度较好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为公司的优质客户,建立起一批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针对“三农”及小微客户分散经营,规模较小的特点,通过引入多种担保组合方式,大大增强小微及“三农”客户融资额的可获得性。同时,加大对信用良好、还贷能力强的客户的营销及维护力度,为今后的业务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2014年,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8427.59万元,全部为小微企业及涉农贷款,2014年年末各项贷款余额11937.59万元,全年累计实现贷款利息收入2838.56万元,上缴税金767.52万元(含个人所得税116.28万元)。
  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始终坚持强化信贷风险防控,实行了贷款风险管理总经理责任制,坚持审贷分离原则,建立健全了贷款风险管理组织机构,逐级对各部门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划分,对风险贷款责任人进行处罚和赔偿。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格遵循省、市、区三级金融办要求,同一借款人最高限额控制在注册资本5%以内,贷款利率控制在国家的0.9~4倍的区间内,无利率超4倍的贷款业务,无跨地域经营的贷款业务。到期贷款和利息收回率均实现100%收回,信贷资金实现良性循环,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潍坊市奎文区民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山东省政府有关政策许可下,经政府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为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三农”产业提供方便、迅捷的贷款业务、管理、财务咨询业务。
  全年累计投放贷款254笔,贷款金额23905万元,截至2014年年底,存量贷款204笔,贷款余额16156万元;其中,“三农”贷款户数29户,贷款余额2450万元,发生额1653万元;中小企业贷款户数161户,贷款余额13706万元,发生额22252万元。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75.68万元,税前利润1135.47万元,税后利润850.96万元。在连续3年被评为一级情况下一直坚持小额分散,截至2014年年底,按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82号)规定单户贷款余额200万元以上的不能超过注册资金的30%,单户贷款余额200万元以上的贷款共5户2230万元,占比13.8%,达到文件要求。全年发放贷款息率最高执行到月息15‰,最低执行到月息10‰,不超当前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18号)规定在单位所在辖区内所发放贷款不低于80%,公司区域内贷款余额13112.8万元,占比81.16%,达到文件要求。从整体来看,公司稳步发展。
  (苑靖康 林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