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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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

【金融运行】 全市社会融资规模达954.14亿元,较去年增长17.1%。2014年年末,全市银行信用总量达2330亿元,新增贷款居全省第4位;全市全口径信用总量新增2330.2亿元,同比多增20亿元;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450.5亿元,比年初增加444.7亿元,增长11.1%;新增贷款比临沂少57.8亿元,比烟台多102.4亿元,居全省第4位;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536.2亿元,比年初增加476.4亿元,增长9.4%,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0.3个百分点;新增存款比临沂少68.3亿元,比烟台多79亿元,居全省第4位。全市金融业实现财政总收入49.6亿元,占8.1%;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7.4亿元,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达10.4%,居各行业第二位。

【股票和债券融资】 2014年,康跃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融资1.64亿元,成为省内两家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上市的企业之一。25家企业分别在“新三板”和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共发行各类债券17只,融资150.3亿元。其中,中小企业金融专项债20亿元,短期融资券24.5亿元,可转债25亿元,可转换私募债12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11.3亿元,企业债28亿元,中期票据18亿元,公司债10亿元,非公开债务融资工具1.5亿元。
【保险业发展】 全市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131.9亿元,同比增长18.77%,增幅居全省第一位;各项赔付40.38亿元,同比增长8.05%。由阳光财险发起设立的阳光融合医院已经成功立项,是全国首例将保险资金运用到医院建设的项目。

【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建成中国(潍坊)路演平台,通过项目路演的方式,与国内外近百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并成功对接资金1.5亿元,帮助35家企业实现融资。金融机构“引进来”步伐加快,浙商银行、平安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和广发银行4家股份制银行来潍坊市设立分支机构已获银监会批复,全国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已有11家进驻潍坊市;新引进东北证券、海通证券和中信建投3家证券公司;奎文中成村镇银行获批开业,使潍坊市村镇银行达到8家,居全省第一位。推进民间资本“阳光化、规范化”发展,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2家,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51家小额贷款公司运营资金达到62.55亿元,贷款余额67.57亿元,累计实现税收1.96亿元;新成立民间资本管理机构38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13家,吸引民间资本20.2亿元,通过对潍坊市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受托资产管理等业务,累计投资额达17.92亿元。

【农村金融改革】 建成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加速流转和优化配置。2014年,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已设立了12个市县区分中心和1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收集信息2018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372宗,涉及土地流转面积746.7余公顷。

【金融稳定】 全市金融业整体运行平稳,各种潜在风险因素得到较好控制。高利贷、非法集资金融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积极开展,开辟了“潍坊金融大讲堂”。制定了《关于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的工作方案》,推动金融风险类别化、前置化、模式化处置,为构建和创建金融安全区做出了重要制度性安排。妥善处置了昌乐乐港资金链断裂风险。
  (苑靖康)

【信贷投放】 面对存款增速持续放缓的不利局面,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有扶有控”的信贷投放政策,引导全市银行业切实做好信贷投放计划与潍坊市经济发展规划的有效对接,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倾斜,2014年贷款增速高于存款增速1.76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年底,贷款余额4452.3亿元,较年初增加447亿元,增量居全省第4位;增长11.16%,信贷投放总量居全省第1位(不含济南、青岛,下同)。信贷资金进一步向县域倾斜,8县市贷款余额2774.94亿元,较年初增加346.59亿元,增长14.25%,分别高出全辖各项贷款、市区贷款3.15个、8.03个百分点。对经济薄弱环节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2014年年末,全市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2688.9亿元,较年初增加362.3亿元,增长15.6%;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08.6亿元,较年初增加207.28元,增长18.82%。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户数分别居全省第1位、第2位。

【组织体系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招大商、大招商”决策部署,银监分局在银行业组织体系建设方面确立了“引进来、深下去、走出去”的工作举措,目前已基本形成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银行业组织体系。一是积极吸引优质异地银行进驻潍坊市。向银监会、山东银监局积极争取机构设立政策,2014年,推动新设立浙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潍坊分行4家异地银行;截至2014年年末,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已在潍坊市批准开业11家,股份制银行设立数量居全省首位。二是积极推动县域银行业完善组织体系。2014年,新设支行级机构16处,县域银行网点布局进一步优化;全市8县市设立股份制银行支行已达19处,股份制银行省内率先实现县域全覆盖;新设立奎文中成村镇银行、昌乐村镇银行2家法人机构。三是积极引导全市法人机构跨区域发展。辖区寿光、青州两家农商银行已主发起设立10家村镇银行;诸城农商银行主发起设立8家村镇银行的计划已获银监会批复同意。潍坊银行滨州分行顺利开业,异地分支机构达到14处(含村镇银行)。

【金融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银监分局高度重视金融创新工作,推动辖区银行业研发针对性、差异化信贷产品,提升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综合运用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外融资方式,有效拓宽融资渠道,2014年年末,辖区银行业表外业务余额1551.98亿元,较年初增加153.89亿元,增长10.94%。引导辖区银行业研发推出了供应链金融、产业集群贷款等批量营销新模式,整合分散的小微企业客户资源;推动全市银行业成立65个小微信贷专营部门,搭建300余个批量营销平台。推动辖区农商银行积极开展村村通、富农惠民、阳光信贷农村金融服务“三大工程”建设。辖区高密农商银行业务部、临朐聚丰村镇银行市场营销部被山东银监局授予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优秀团队称号。与市金融办、中小企业办联合举办了第三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地方各主流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累计为辖区30万金融消费者提供了宣传教育服务。推动潍坊银行微贷中心成为持牌经营的小微企业专营机构;推广网点延时服务,将8处市区网点营业时间从17:00延长到20:00。
  2014年,辖区银行业实现了科学稳健发展,规模、速度、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各项存款余额5536.2亿元,较年初增加476.4亿元,增量居全省第4位,增长9.4%;各项贷款余额4452.4亿元,较年初增加447亿元,增量居全省第3位,增长11.2%。不良贷款率1.4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37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94.3亿元,居全省第3位。全市银行业营业网点1381处,ATM机4172台,从业人员20510人。

【银行业信贷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引导全市银行业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实现了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的“三个高于”工作目标。一是落实产业政策调控。督促辖区银行业切实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行业龙头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力度,2014年年末,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1854.88亿元,贷款增加额占各项贷款增加额比例达55.48%;余额较年初增长15.44%,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增速4.28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钢铁、电力、烧碱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较年初减少7.1亿元。二是有效支持涉农和小微企业。将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两个高于”目标纳入监管考核,积极强化监管引导。2014年年末,全市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2688.9亿元,较年初增加362.3亿元,增长15.6%;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08.6亿元,较年初增加207.28元,增长18.82%。潍坊市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连续六年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目标;连续四年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截至2014年年底,潍坊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贷款户数分别居全省第一位和第二位。三是积极扩宽融资方式。综合运用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外融资方式,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为经济发展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辖区银行业表外业务余额1551.98亿元,较年初增加153.89亿元,增长10.94%。

【银行业金融服务质效进一步提高】 按照银监会服务小微企业“银十条”等政策要求,引导银行业领会、贯彻上级政策,通过改革、转型,作实、作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一是抓引领。建立监测通报和后评价机制,按月监测、按季通报小微企业监管指标完成情况,督促刚性指标的推进工作;把评价结果作为风险评级、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小微企业服务先进单位的重要参考指标;引领辖区银行业服务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二是抓创新。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筹规划,推进产品创新,根据融资需求特点,加强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研发和推广;指导将知识产权,海域、摊位使用权,奶牛、黄金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合理确定抵押率,有效解决小微企业担保难问题。以避险和增利为动力,设计新业务、新产品、新工具,不断开发新的业务增长点,促进转型。三是抓服务。认真分析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作为有益借鉴;持续宣传先进做法,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探索、加快信息科技系统的上线和应用进度,实现技术保障;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继续严格执行贷款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提高金融服务公正性和透明度。
  (刘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