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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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

【概况】2013年,潍坊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表彰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在省司法厅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荣记“集体二等功”,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和“全市绩效考核工作先进单位”。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普治创”同抓,部门、区域目标同向,深入推进法治潍坊建设,受到中央政法委肯定,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推广。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将120余部常用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各普法成员单位,对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跟进督查督办。深化“法律六进”,创新载体形式,在主流媒体开设栏目以案释法,借助公交车、大型商场、酒店LED显示屏播放公益普法广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参加了全国法制好新闻和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评选、“六五”普法成果网上展示、第十届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等活动,推选上报作品30余项。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开展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编印《常用法律法规选编》读本,免费发给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等学习。2013年,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362次,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1932次,举办法律知识考试386次、43532人次参加,举办法制学习2545期、法制讲座1278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围绕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房屋征收、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访等9个方面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相关区域、部门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法治创建标准,加强分类指导,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市共有“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9个。改进考核方式,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18部常用法律法规知晓率和10项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治理满意度进行电话测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满意度由2012年的88.9%提高到2013年的91.05%。

【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与公安、人社、住建、卫生、工商部门联合下发意见,推动在道路交通、劳动人事、住房建设、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行业领域建立健全调解组织。9月5日,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联系群众化解矛盾机制建设调度会,推广高密市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经验,全市共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520个。中央政法委对潍坊市建立行业性专业性矛盾化解机制的做法在全国进行推广。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从组织队伍、基础设施、标识标牌、规章制度、工作开展、档案管理等方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统一规范,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调解案卷检查,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举办了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培训班,组织司法所人员参加了心理咨询师培训。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坚持重点人员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启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整改通知单,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计划上报制度,开展“大排查大走访”等活动,增强了管理服务的针对性。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完善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执行程序、档案台账,统一制定16种档案文书,建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执法检查活动,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增强刑罚执行意识,明确执法职责、权限、程序和标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健全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和有效安置机制,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及预释解人员信息回执工作,最大限度消除“三假”人员。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低保、临时救助、技能培训等措施,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促进了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律师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全市92家律师事务所900本案卷进行检查,共查摆问题34项,在全省案件质量检查中名列第一。开展规范律师执业推广活动,着力解决个别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问题。深化律师党建工作,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和党建工作制度化、思想教育常态化,受到中组部领导充分肯定。深入开展“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活动,加强公证质量评查,抽取51名执业公证员的408份卷宗进行集中评查,卷宗合格率达到100%。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办证制度的落实,采取电话随访、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落实“三有”(有创新举措,有工作亮点,有先进典范)、“三无”(无差错失误,无违法违纪,无信访投诉)目标,提高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创新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统一规范法律服务文书,推行年检司法所初审制试点,制作执业手册,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严格落实法律援助质量监督办法,坚持办案过程全程监督,案件100%质量评议、100%回访当事人,当事人满意率达100%,在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成立老年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劳教工作】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认真做好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的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警察教育培训,加强突发事件防范、应急处置和技能实战训练,不断提高警察履行职责能力。加大场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新址主体功能区基本完工,为顺利转型奠定了硬件基础。

【全国“法律进单位”专场推进会】为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工作,总结“法律进单位”工作经验,9月25日,全国普法办在寿光举行“法律进单位”专场推进会。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省政府副省长邓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昌文,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曙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立科,市政府副市长潘强分别陪同或出席有关活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和山东省各市司法局、普法办代表参加会议。会上,与会代表实地观摩了寿光市交运汽车站有限公司、城市管理信息服务中心和“司法面对面”公共交互平台等法制宣传教育现场。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2013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第三年,也是“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年。10月18日,省政府副省长邓向阳到潍坊督导检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地查看了潍城区北关街道后姚社区“法律进社区”、潍坊锦绣学校“法律进学校”工作现场。其间,副省长邓向阳向副市长潘强授“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奖牌并讲话。

【突破滨海“转调创”专项法律服务】组建了“滨海区律师服务团”“突破滨海法律服务部”,引导3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在滨海设立分所。围绕企业转调创,与中小企业办公室联合开展了“律师服务中小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组织律师深入736家企业,围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资产资质、合同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等方面进行“法律体检”,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法律处方,完善法律预案,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开展企业法律状况调研和法律培训,与60家重点企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从市直律师事务所中挑选10名专长于企业法律问题研究的优秀律师入企开展法律讲座,就劳动合同、房地产开发、知识产权侵权、员工职务犯罪预防、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意识培养等方面,对中小微企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共举办专题法律讲座16场,参训中小微企业人员1000余人。
(王跟良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