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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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

【概况】201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7301件,办结92217件,比上年分别上升6.5%和5.3%,结案标的额149.2亿元。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1583件,办结11081件,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中院和相关部门先后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3年,全市法院有18名法官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和“十佳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有22个集体、42名法官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9月2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青州召开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现场推进会暨新闻宣传工作会议,潍坊中院等17个中基层法院被确立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刑事审判】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308件,比上年下降1%;判处罪犯7240人,比上年上升2.8%。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审结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250件,判处罪犯1837人;从重从快审结李某某等32人重大涉黑团伙犯罪、何某某强奸杀害女学生等大案要案,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严惩职务犯罪,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56件,判处罪犯198人;公开审理原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某某涉嫌贪污受贿2000万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彰显了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决心。严打经济犯罪,依法审结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案件307件,判处罪犯577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万元;审理假冒“海尔家电山东总代理”以高息利诱吸纳资金2.74亿元的刘某某集资诈骗一案,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依法审结生产销售“地沟油”、加工贩卖病死猪肉、鸡肉等犯罪案件11件,判处罪犯30人。严处“恶意欠薪”行为,依法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件,判处罪犯3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司法保护,依法审结拐卖、性侵等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42件,从重判处罪犯55人;在全省率先组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有力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减刑、假释条件及办理程序,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464件。

【民事审判】着眼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审结一审民事纠纷案件40132件,比上年上升6.2%。其中,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家庭纠纷案件8248件,充分保障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房屋买卖、相邻权、物业管理等纠纷案件614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审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纠纷案件973件,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审结医疗纠纷案件92件,有效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审结农村宅基地、土地补偿等纠纷案件121件,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权利;积极应对民间借贷纠纷年均递增55%的快速发展态势,审结此类案件11753件,涉案标的额30.2亿元,依法保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

【商事审判】充分发挥商事审判经济调节功能,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5491件,比上年上升5.3%。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积极帮助困难企业解危脱困和再生发展,依法审结企业破产、兼并重组、公司解散案件11件。依法稳妥审理银行贷款、票据证券等金融纠纷案件,维护金融债权安全,协调解决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24件,为银行回笼资金4.1亿元。积极推进“创新潍坊”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结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63件,成功审理全省首起网页著作权纠纷——中企动力诉潍坊万企侵害网页作品著作权案,收到良好效果。

【行政审判】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依法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228件、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1250件,既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大行政纠纷协调化解力度,69.5%的案件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对十笏园及周边街区旧城改造、昌潍路拓宽等项目建设中发生的行政纠纷,注重诉前协调化解,保障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完善与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先后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联合举办法律培训26场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600余人次,促进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密切关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规范民间借贷、完善工伤行政确认程序、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司法建议80余条。中院提出的《关于规范和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的司法建议》,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金融监管提供了重要参考。

【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好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共执结各类案件18843件,标的额47.6亿元。认真组织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执结此类案件168件。组织开展集中执行金融积案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攻克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共执结涉金融案件2049件、涉民生案件1331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813.2万元。依托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立曝光台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了398名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加强与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惩戒,联合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出境20人次,限制高消费18人次,司法拘留720人次,限制贷款309笔9487.2万元,营造了“生效裁判必须履行”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立案、信访和司法救助工作】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健全便民诉讼机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讼引导、判后答疑等制度,为群众诉讼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在人口集中社区和偏远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联系点322个,为群众远程立案6300余件、巡回审判案件3340件。实施“司法提速”工程,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实行小额案件速裁机制,尽量缩短办案期限,全年共有24885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减轻了当事人讼累。加强涉诉涉法信访工作,实施“诉访分离”,将涉诉涉法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实行领导带班接访和定期下访,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到基层联系点接访8次,接待群众164人次,面对面为上访群众答疑释惑、解决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606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5.3万元,并会同财政、民政部门,为特困刑事被害人落实救助金21万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规范审判权科学运行】加强审判流程监督,制定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效评估等多项管理制度,实行审限预警、扎口结案等措施,强化立、审、执各环节的衔接配合,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定期对庭审活动、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全年共评查庭审2430个,评查裁判文书7800份,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全面落实审判责任,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院庭长管理职责,建立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制度;推行合议庭成员随机组成机制,落实合议庭共同阅卷、庭审制度,切实解决“合而不议”问题,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使审判权科学规范运行,形成了审判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充分发扬司法民主,稳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共增选人民陪审员107名,人民陪审员总数达640人。同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让其更多地参与调解、执行和信访等工作,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7661件,参审率达52.7%,高出全省3.2个百分点。

【司法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司法改革总部署,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全方位的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以当事人能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推行案件流程信息同步公开,开通手机短信告知平台,实时向当事人发送案件进展信息;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查询触摸屏,当事人可随时查阅案件进展信息。全市法院共向当事人发送案件信息14500余条,提供信息查询3895件次。推行裁判文书公开,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裁判文书在法院门户网站公开,并从2014年1月1日起将全市两级法院应当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推行审务公开,开通法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与潍坊日报社联办《法院特刊》,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定期进行庭审直播、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开展“法院开放日”“见证执行”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法院观摩庭审、参与执行。9月,省法院在青州召开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潍坊法院的相关做法,并确定中院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任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