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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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按照“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要求,健全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征求意见和部门发文目录定期提报制度。强化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对涉及经济发展、文化事业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领域建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优先审查。审查过程中积极拓宽“开门立法”层级,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2013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2件,审查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类文件10件,审查过程中共征求意见740余条,确保了政府出台的各类文件合理合法。

【强化执法监督】围绕建设最优的行政执法环境,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制定了涉企检查活动报备实施办法,凡执法部门进入企业生产经营及办公场所开展巡查、检查、鉴定和评比等活动,未经法制办审查一律不得实施。对全市58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03个。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共有44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纳入网上平台,办案475件,23个单位实现了行政执法业务网上办理,12个县(市、区)实现了行政处罚事项网上办理。

【行政复议裁决工作】始终围绕“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41起,办理行政裁决案件7起。在全省率先制定《潍坊市行政裁决案件办理规定》及四个配套文件,进一步推动了行政裁决工作的规范展开。按照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化解在初发阶段的要求,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在全省率先制定了《行政调解案件办理规定》。

【政府民事合同审查工作】为预防政府民事合同风险,制定《潍坊市政府合同法律审查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认真履行合同审查职责,全年共审查政府合同52起,提出合同修改意见230多条,预防和减少了合同签约风险,促进了政府招商引资和重点投资项目建设。

【公共行政服务】(1)开展了第五轮市级审批事项清理。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总体目标,按照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对市级部门实施的审批事项进行第五轮清理规范。减少市级审批事项160项,保留市级审批事项193项,压减比例45.3%。(2)创新优化重点项目审批流程。通过取消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前置条件等方式把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行整合,把从立项到施工许可4个阶段的审批时限压缩为28个工作日,加上审批前期工作、专家咨询、技术评审、公示、公告等时间,压缩到不超过126个工作日。(3)完善投资创业服务机制。制定建设项目预登记和集中受理制度,实行统一登记、窗口受理、限时办结、全程监督,有效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成立专职代办员队伍,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全程免费代办。全年共集中受理投资审批事项592项,实施代办和绿色通道项目28件,涉及资金20.8亿元。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通过整合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资源,采取进驻模式,将所有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基本项目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制定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交易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保证各项交易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全年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办理交易项目226个,成交总金额32亿元。

【仲裁工作】2013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81件,同比增长10.1%,案件标的额1.539亿元,同比增长13.6%,全年审结案件445起,收结率达到92%,平均审结时限86.9天,同比缩短0.6天。其中裁决191起,占审结案件的43%;调解、和解254起,占审结案件的57%;快速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分别达到76%和98%。实现了案件由过去以裁决为主,到现在裁决与调解共同发挥作用的转变。
(赵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