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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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作

【加强作风建设】(1)加强对作风建设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办法、市委九条意见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不间断明查暗访,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铺张浪费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监督检查1500多次,查处各类问题495起,处理相关责任人511人。其中,查处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方面的案件39起,公款旅游方面的案件12起,大操大办婚嫁喜庆事宜方面的案件6起。(2)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力、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基层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市纪委分16批对71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3)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以征地拆迁、政府专项资金监管、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乱收费、教育乱收费等为重点内容的纠风专项治理,查处案件205件。

【整治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制定《关于整治发展环境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对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市共受理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769件,查处案件532起,处理机关工作人员1664人次,其中纪律处分413人次。(1)严查违规行政审批行为。组织对进驻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50个市直部门进行全面检查,督促32个部门限期整改审批事项未按规定在审批窗口办理、授权不到位、超时办理等问题;加强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日常监管,查纠违规办件85件,查处效率低下和服务态度差的问题11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13人。(2)查处行政执法中的问题。组织对全市58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系统执法情况独立地开展再执法、再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方面的问题318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239人。(3)着力解决“庸懒散浮”问题。全市共查处“庸、懒、散、浮”方面问题241个,追究有关责任人565人次。(4)加强对“三八六”环保行动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加快生态美丽潍坊建设的意见》,全市查办环境保护案件2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人。(5)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通过自查自纠、明查暗访,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整改与中介组织未脱钩、指定中介服务垄断经营、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等问题116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4起,追究责任75人,规范了市场中介组织行为。

【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全市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625件次;立案146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3人。(1)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实行有群众反映必调查了解制度,对实名举报或线索比较具体的信访举报件不再层层批转,由市、县纪委直接组织调查,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和镇(街道)负责人实行约谈。(2)加强办案中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市委反腐败工作协调成员单位的协作联动,督促成员协调移交案件线索,形成办案合力。(3)注重自办案件。市纪委对线索具体的案件直查快办,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领导关注的案件下查一级或者牵头查办,促进了案件工作开展。

【开展廉政教育】制定《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的意见》,以各级党政“一把手”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职业特点,组织有针对性地学习党纪条规;分批组织全市268名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6067名正县级非领导职务、副县级、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全省、全市德廉知识学习集中测试;举办潍坊市“为民、务实、清廉”先进事迹报告会,强化正面典型教育;采取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召开查办案件通报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加强反面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对140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新创建2个省级廉政教育基地、9个廉政文化示范点。

【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市纪委常委分别与25名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62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组织全市138个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向县(市、区)纪委全会述廉,并向县(市、区)直部门延伸,在高密市开展了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工作试点;对1123名领导干部实施了信访监督,其中市纪委发信访监督通知书80件、信访谈话10人次;全面开展党政机关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全市68435名干部职工全部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深化巡查工作】围绕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权力运行和作风建设等情况,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分两批对16个市直部门进行了巡查,发现并督促限期整改问题51个。

【推进机制制度创新】(1)细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分解量化考核内容,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分别确定了28项、20项量化考核指标;改进完善考核方式,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分开进行,建立被检查考核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台账,改进民主测评办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计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成绩,对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领导班子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或未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追究责任。全市共对10名县级干部、23名科级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2)推进科技防腐工作。基本建成市县两级科技防腐“六大电子平台”(电子政务服务、行动权力监察、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公共资金监察、廉政舆论监督、党风廉政教育),正式启用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及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市级共查纠主要预警异常及违规问题152件。(3)稳步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对市直655件现行有效文件进行集中评审,发现并纠正71件现行文件存在制度廉洁性方面的问题91个;对42件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了廉洁性评估,对其中27件提出廉洁方面意见建议93条。(4)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完善风险排查、权力制衡、公开运行、风险预警、责任追究五个机制,对全市风险较高的2791项重大事项决策权等职权进行合理分解;指导各级建立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的内部监督委员会2126个,发布预警通知书691次,督促纠正问题512个。

【加强组织建设】(1)调整内设机构。对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工作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执法监察室、潍坊市机关效能监察中心,成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第三、第四纪检监察室。(2)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完善市、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加强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对22个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示范单位进行表彰通报;建立健全村级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纪检组织。(3)精减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按照省纪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将市纪委、监察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由206个精减到44个。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通过征求意见、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汇总民主评议情况、听取市委领导和督导组建议,集中梳理出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6项。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从干部选拔任用、纪委书记分工、工作履职情况等方面切实搞好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机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全面实行工作日禁酒,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机关发文同比减少35%,简报由20种减少到5种,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
(王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