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70&A=26&rec=35&run=13

食品安全工作

【夯实食品安全监管根基】制定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基本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全方位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1)继续健全基层监管网络。全面加强市、县、镇、大型社区、行政村食品安全“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完善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宣传员“五员一体”的社会化管理格局。在全市119个镇街、7141个行政村和社区聘请“五员”27581名。(2)继续加强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坚持监管重心下移,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立了食品安全犯罪侦查大队和中队,加大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并注重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起了基层综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健全市、县、镇、村四级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全市统一制定实施风险监测计划,2013年全市市县两级共安排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3035万元,共完成各类食品抽检20000余批次。积极推动实施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高密、安丘两市已启动机构整合试点工作。

【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体系】(1)建立综合协调制度。制定了《潍坊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鲜奶吧监督管理的通知》和《潍坊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制度文件。制定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密切衔接,各监管部门发现违法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通报,由公安机关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实施了《潍坊市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与新闻媒体协调联动工作制度》,推动实现监管部门与新闻媒体之间信息沟通常态化。(2)强化工作绩效考核。制定了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考核办法以及信息报送宣传报道、档案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3)优化具体工作流程。修订了《潍坊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办法(试行)》,制定了《潍坊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潍坊市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和重点事项报告处置办法(试行)》,落实了信息通报和统一发布制度,明确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和重点事项的报告流程。(4)积极鼓励社会监督。制定出台了《潍坊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食品安全治理整顿】着力加大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力度,将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其中,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共检查养殖企业7000多家、兽药生产企业78家、畜禽产品经营企业590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50多份,对无证经营业户依法取缔。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台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使用高毒农药的通告》,落实农(兽)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2013年共查封高毒农药108.6公斤,从源头上保证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在生产加工环节,强化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产品生产和使用企业的整治,着力排查防范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从4月份起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春雷行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在流通环节,以食品供货商为重点,加强对食品经营、仓储场所的调查摸排和集中整治,规范食品销售摊贩经营行为,全市食品销售摊贩监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餐饮服务环节,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等人群相对密集和餐饮食品风险隐患相对集中的单位为重点场所,在全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放心行动”,共检查各类餐饮单位27149家次,查处违法案件456件。同时,积极做好重要节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保障元旦、春节、中秋、“十一”以及风筝会等节会期间的食品安全。2013年,市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涉食品类犯罪案件16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42人,刑事拘留1492人,涉案价值1.4亿余元,保持了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5月,全市组成了由各级领导干部带队的360多支检查小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在农产品种植环节,开展了对生产地块、产地贮存保鲜农产品和农药市场的集中检查,共排查蔬菜、果品等农产品面积151.75万亩,产地贮存农户(基地)12787个、贮存农产品5.3万吨,农药生产经营单位4975个,查获违规农产品183公斤。在畜禽产品养殖环节,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业户74家,立案22起,取缔2家,责令整改22家,关停生猪私屠滥宰窝点3处。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对808家重点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7份;抽检产品168批次,对发现的8批次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在市场流通环节,加大了对食品市场的巡查频次,强化食品案件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了酱腌菜、干制水产品、熟肉制品、粽子、罐头、糖果制品、乳制品、糕点、食品添加剂等8大类805个批次的食品抽检,其中,不合格203个批次,合格率75%,查处食品违法案件75件,违法食品货值4.9万元,没收违法食品71.3公斤,退市违法食品120.9公斤。在餐饮服务环节,全市共检查餐饮单位20301家次,行政处罚立案951起,罚款147.264万元,责令整改1895户,下达监督意见书11335份,查扣不合格食品及原料440.25千克,取缔无证经营户27家、小餐饮160家。

【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1)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道德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开设道德讲堂等形式积极开展企业守法经营和案例警示教育。在国务院食安办组织的“食品安全·诚信守望”评选活动中,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庵上湖村党支部书记赵继斌作为全省3名候选人之一成功入选参评。(2)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各监管部门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实行了“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行业禁入。(3)大力实施“阳光开放”行动。在全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分别组织开展食品企业“亮企”“亮店”“亮厨”行动,接受社会对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全市共有30家生产加工企业、330家食品经营单位、323家餐饮单位实现了“三亮”。(4)推进行业联盟体系建设。县级重点推进不同类型的产业联盟试点工作,镇级重点抓好以产业合作社或行业协会为基础的产业联盟建设,村级主要建设以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生产合作组织。

【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安丘市以深化提升“安丘模式”,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标准化示范市为核心,通过完善市场准入、连锁经营、联合执法的农药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农药市场的经营秩序。寿光市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投资3500万元建设了全省首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有效解决了非法加工销售病死畜禽这一监管难题。奎文区率先与辖区内餐饮加工服务单位全部签订“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合同,全区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规范处理率达到85%,有效防范了“地沟油”回流餐桌。诸城市加强信息化建设,改造提升网格化。已投资200余万元完成“食安e通”工商、畜牧等版块建设,初步建立起了信息共享、全程追溯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昌邑市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宣讲团,以办讲座的方式开展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培训。市农业局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农药登记备案管理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市畜牧局在全市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实行了官方兽医派驻制;市卫生局在全省率先实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机构和调查员“双负责制”;市质监局建立了食品企业法人代表履责报告制度和约谈制度;市工商局实行了食品批发经营单位销货凭证与食品零售经营单位进货凭证“一票通”,在高密市试点推行了“证照核发一体化”;市商务局建设了覆盖各关键环节的屠宰远程监管技术系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电子信用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