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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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概况】2013年,全市信访工作紧紧围绕提升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率这一主线,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狠抓“事要解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信访工作任务目标。在未考虑人口因素的前提下,全市进京非正常上访828人次,数量列全省第7位;到省上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率达76.8%,居全省第6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2个百分点;1199起来市上访(包括418批集体上访)和6098件来信(包括1874件网上信访)全部得到妥善处理,无进京重复集体上访,无因工作不力造成的在京在省滞留集体上访。市信访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重点时期的信访工作】始终坚持把重点时期的信访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全国和全省“两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其他重大活动期间,进一步强化对信访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理和控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信访局带队组织进京去省值班,负责及时接待和返劝全市进京去省上访群众,及时提供信访信息和处置异常情况,切实把牢最后一道防线。全国“两会”期间,在全国非访高位运行、个人极端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全市进京值班人员牢记职责、坚守岗位、扎实工作,先后查找、劝返全市进京上访、非访人员40余名,妥善有效处置较大突发上访情况8起,没有发生造成影响恶劣的信访事件。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全省登记进京非访358人次,潍坊市登记25人次,列全省第6位,其中,全省登记进京集体非访14批128人次,潍坊市没有发生进京集体非访。

【信访体制机制创新稳步推进】改革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将上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率列入全市科学发展信访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大了分值和考核力度。在全市市、县两级全面开通“网上信访”受理平台,认真做好“网上信访”工作,方便群众反映利益诉求。积极推进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信访事项终结认定工作,全年市级共受理复核案件120件。通过复核终结信访事项256件,终结重复上访人员65名532人次,终结集体上访12案78批,全市去省访重复率下降8个百分点,办理率提高4个百分点。加大对久拖不决信访疑难案件的听证力度,全市通过听证结服信访老户11名。督促基层健全落实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进京非访专项治理稳妥推进】将信访积案化解作为进京非访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对全市排查掌握的54起信访老案、难案,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每名市级领导和组织、纪检、公检法司部门负责同志、县市区委书记参与,逐一落实包靠制度,推动问题解决。全年16起信访积案已经得到有效解决,省里挂牌督办的23起重点进京非访案件已化解7起。积极向上级争取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事项专项资金312.4万元,争取数量居全省第一。加强对进京非访信息的提报和分析,每周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反映干部作风和涉法涉诉方面的36起上访案件,及时提报给纪委、检察部门进行依法处理;对重点信访案件,全力靠上,强化督查调度,促使问题尽快优质解决。在此基础上,加大对违法违规上访的依法惩戒力度。

【信访责任得到更好落实】研究起草并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了《潍坊市群众信访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通过差别扣分、严格考核更好落实各级领导抓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潍坊市群众上访通报办法》的规定,加大对进京去省来市上访的通报力度。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力度,在协调市级领导轮流接访的基础上,要求县、镇两级每天安排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录制接访相关影像资料,严格落实好信访首接负责和“一岗双责”,更好地促进了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黄牌警告”制度,全年共黄牌警告镇街8个、县直部门1个,其中1个镇街被黄牌警告2次。
(张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