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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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继续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连续第九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市25.4万名退休职工人均月增223元,增幅达到14.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调整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高新区、奎文区达到80元,滨海区提高到110元,待遇增长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失业保险】稳步推进扩大失业金支出范围试点,强化失业动态监测,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30元提高到830元,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医疗保险】在全省率先建立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3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大病总报销额度达到100万元。城镇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全面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30元,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护理费和遗属抚恤金月人均最高增幅分别达到255元、102元和90元。企业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最高达到4600元,生育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生育津贴社会化发放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

【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调整提高了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积极推进工伤康复试点,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生育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生育津贴社会化发放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参保职工得到更多实惠。

【社会保险经办】自主研发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稽核信息系统”,实现了由“手工稽核”向“网上稽核”的历史性突破。完善企业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网上办理,积极参与制定全省复退军人养老保险转接经办流程,并作为全省唯一的地市级代表,参与了人社部关于职工养老、居民养老转移接续办法及经办流程的起草制订工作。网上社保服务系统建设实现新突破,在人社部召开的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建设现场会上,潍坊市从全国52个推荐城市中脱颖而出,以总分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荣获首批“全国电子社保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进一步规范基金预决算工作,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制工作获得全省第一。